本招标项目国道307线灵武北门过境段汽车站至南二环公路二期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审发[2015]181号及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6次会议(2016年5月12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申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及灵武市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道307线灵武北门过境段汽车站至南二环公路K3+214—K5+625。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项目,国道307线灵武北门过境段汽车站至南二环公路K3+214—K5+625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2.0m。详细技术要求与参数,见招标文件与清单。
2.4标段划分:一标段:K3+214—K5+625(2.411km)
2.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提供宁夏分公司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否则为废标。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5月25日至 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银川市)网站自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民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石金良 联系电话:0951-4022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辰 联系电话:1500967244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石金良 联系电话:0951-4022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辰 联系电话:15009672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