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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宝塔山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11-23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兴县宝塔山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17】142号文批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宝塔山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17】1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兴县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永兴县宝塔山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地点:永兴县便江镇宝塔山公园

3、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31446.21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4686949平方米(约7030亩),建设内容包括公园路网工程、石头山水库景观改造、广场、生态停车场、码头和公园配套服务设施。

4、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5、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及要求:

(1)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的编制;
(2)初步设计批复后,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编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拟任道路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职称;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参加投标的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道路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7年8月-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7年8月-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投标人须承担过一个总投资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6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总负责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道路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14 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6.2、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其他节假日休息)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

6.3、投标单位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①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企业资质证书(勘察、设计资质证书);④业绩证明材料;⑤拟任设计总负责人的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⑥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道路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⑧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道路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7年8月-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7年8月-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⑨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4、湖南省外投标人须按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再按上述(6.3)要求持所有原件及入湘登记证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资料报名。

6.5、报名登记后,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6、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补遗均由招标人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网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 开标室373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35-55658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需根据项目要求自行进行实地踏勘。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永兴大道 491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705725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体育路5号(建筑研究设计院4楼)

项目组成员:邹群    邹毅   李拥军

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4337号、4338号、6277号

联系电话:1376256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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