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邮政编码:310025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
电 话:0571-87631177
邮政编码:310007
行业主管部门: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323号
电 话:0576-88552285
邮政编码:318000
招标人: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项目第TGZ-SGTJ01标段施工评标结果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总监 |
得分 |
第1名 |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彭应锦 |
99.7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路基土建工程 A17合同段 |
南平宁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交工日期:2012年9月25日;技术标准:新建高速公路;其中崇阳溪大桥桥长462.5m,傅屯大桥桥长323m,均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梁桥。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土建工程A3合同段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
交工日期:2012年12月23日;技术标准:新建高速公路; 其中田心高架桥桥长360m,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梁桥。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彭应锦(项目经理) |
杭瑞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土建工程施工HRTJ-15标段 |
湖北省杭瑞高速公路阳新至通城段建设项目部 |
技术标准:新建高速公路;在项目中任项目副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资料中无法定代表人签章。 |
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 |
已询问。 |
2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b项目”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已询问,超时未回复。 |
3 |
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
“c项目”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已询问,超时未回复。 |
4 |
湖南省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已确认。 |
5 |
中交二公局萌兴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已确认。 |
6 |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b项目”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已询问,超时未回复 |
7 |
海港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无资格审查所要求的业绩。 |
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 |
已询问,超时未回复 |
8 |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未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资历表。 |
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 |
已询问,超时未回复。 |
9 |
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已确认。 |
10 |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b项目”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 |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已确认。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项目第TGZ-SGTJ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7年11月9、10日
招标人名称: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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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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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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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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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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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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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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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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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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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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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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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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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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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