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云南省大理至南涧高速公路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大理州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实施计划,并授权大理州交通运输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至南涧高速公路PPP项目。
(2)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巍山县、南涧县境内。
(3)技术标准:主线段按双向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5.5、33.0 米;下关支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33 米。大理至南涧高速公路推荐方案主线长 86.255 公里,其中:大理市境内长约6.6 公里,巍山县境内长约 59.255 公里,南涧县境内长约 20.4 公里;下关支线长6.83 公里,位于大理市境内。
(4)投资规模:根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 1688996.3964 万元。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 合作期限: 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3.3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采用股权合作方式,按股权比例分担风险、分配超额收益。运营期间,若使用者付费不能完全覆盖成本,即需要对社会资本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贴的30%(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股权比例承担项目的缺口资金部分),其余70%由社会资本承担。若项目出现超额收益,政府获得超额收益的 30%,社会资本获得超额收益的70%。
3.4 采购范围:云南省大理至南涧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3.5 采购办法: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成交社会资本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3.6 投融资方案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2)本项目资本金暂按政府出资项目总投资的30%与社会资本股权出资7000万之和设定,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政府补贴、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政府出资项目总投资的30%部分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总投资3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社会资本提供增信。
(4)政府筹集到位的征地拆迁资金、税收返还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作为政府出资,用于项目建设。
(5)项目争取到的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由政府享有,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视为政府出资。
(6)政府负责组建征地拆迁工作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7)社会资本负责组建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征迁协调等工作。
(8)对于项目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成本的缺口部分,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PPP项目合同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按股权比例承担缺口部分的30%补贴责任,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4.1 主体要求
4.1.1 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1.2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4.1.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2 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业绩要求
4.3.1 施工业绩: 2012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任务。
4.3.2投融资业绩: 2012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承担或参与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业绩(含在建项目,包括BT、BOT、PPP等模式的建设项目)。
4.4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 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18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4.6 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7 其他要求
4.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月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4.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2年企业和企业法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由申请人自行查询,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不超过3家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6.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17年 10 月 18 日上午9时00分至10 月 31 日下午17时00分期间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17年 10 月 31 日下午17时00分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3如果申请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资格预审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网上报名。
6.4各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6.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6.6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光盘(光盘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下同)一份。确保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2017年 11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4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递交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 楼 4 号开标厅;
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8.公告媒介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2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其他说明
9.1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9.2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 0872 1826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30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 8804 7599
传 真:0871-65749575
监督部门:大理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11.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11.1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格式为*.ZCTBY、*ZCTBT)
(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11.2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请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收取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
(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1.3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制作格式为*.ZCTBY、*ZCTBT)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11.4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11.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 www.dlggz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递交技术标文件*.ZCTBJ,视频文件*.ZCTBY和图纸文件*.ZCTBT需要在开标时线下导入,投标人将生成的视频和图纸文件拷贝到U盘中,再解密投标文件时需要进行线下导入)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格式为*.ZCTBY、*ZCTBT,将所有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内。)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 www.dlggzy.cn/),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11.6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11.7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1.8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2.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12.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12.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 www.dlggzy.cn/)”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12.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12.5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12.6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12.7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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