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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投资人招标预公告

   2009-05-11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1. 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经营性公路建设。山东省交通厅(以下简称“招标人”)计划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人,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1) 项目的建设必要性
  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北京~上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五纵四横一环八连”中的重要连线之一。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将较现有京沪高速(老路)行车距离大大缩短,提高运输经济效率;将加快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网形成,并完善区域路网的规划布局;将加速长三角、山东半岛和环渤海经济区之间经贸往来,实现济南市与环渤海经济圈核心区快速沟通;有利于推动鲁北地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山东省外向型经济和旅游业水平,对进一步促进东部沿海区域经济的繁荣起到重要的作用。
  (2) 建设规模
  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主线北起德州市乐陵与河北省沧州交界漳卫新河,与京沪高速公路沧州至乐陵(冀鲁界)段终点相接,向南经过德州市乐陵、济南市商河、济阳等地,终点在崔寨镇与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高速北线)相接,路线全长约113km。建设标准为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
  全线设置商河、临邑、济南等3条连接线,全长约38km。
  (3) 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70亿元人民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计划 2010 年开工,建设工期3年。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25年。
  3. 招标内容及运作模式
  招标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的投资人。
  运作模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中标人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或其下属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于等于80)无偿移交给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项目资本金为本项目总投资额的35%(约24.5亿元),由中标人投资认缴项目资本金的65%(约16亿元),剩余35%(约8.5亿元)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或其下属单位)筹集认缴;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4. 特许权
  招标人作为特许机关将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权包括:
  (1) 投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项目高速公路的权利;
  (2) 收取项目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3) 经营项目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服务设施的权利。
  5. 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经济组织。
  (2)注册资金(实收资本)3亿元(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总资产33亿元(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
  (3)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即¥24.5亿元(或等值外币))。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潜在投标人可独立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如联合体中的某一成员为境外经济组织,则该成员的资本金出资比例不应低于本项目资本金的25%。
  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基本要求。联合体的控股方须为联合体主办人。
  6. 招标预计时间
  招标预计开始时间:2009年5月下旬。
  7.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或组织若有意参与本项目竞标,可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厅官方网站(www.sdjt.gov.cn)和大众日报等媒体所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组织需进一步获取相关资料,可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单位简介(内容应包括单位的投资项目、经营业绩等情况)直接与招标预公告发布人接洽。
  8. 投资回报
  本项目不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率。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潜在投标人需在上述期限范围内,在考虑收回投资及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通过测算提出收费期。收费期以中标人在投标时填报的收费期为准,具体收费起止日将以批准文件为准。
  9.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计划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担保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00万元。
  10. 本招标预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最终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预公告发布人:山东省交通厅
  招标预公告发布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9号
  邮 编: 250002
  电 话: 0531-85693229
  传 真: 0531-82980940
  联系人: 牟 涛 、 陈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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