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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4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浙发改设计〔2016〕121号、浙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浙发改设计〔2016121号、浙发改设计〔2013195号文(本项目包括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和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两个子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以浙发改基综函2017311号文批准上述两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PPP标段开展招标工作)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衢市交〔201754号、浙交复〔201488号文批复,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1: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

主线起点位于江山市清湖镇兰溪至江山公路与水张线交叉口,利用现有3.2公里兰溪至江山公路至观音堂,再利用约2.2公里水张线至花园岗村后走新线,与衢南高速江郎山互通连接线相交后,经安基、徐家、安里,终点位于205国道凤林镇溪尾山,与已建的江山至广丰公路相接。主线设公路管理养护工区1处;贺村支线起点位于观音堂,沿315省道左侧拼宽,经瓦窑、陈塘坞、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江山片区,跨江山港,终点位于205国道贺村互通立交。

本工程主线起点至观音堂及贺村支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4.5米;主线观音堂至终点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12米(K12+500K13+520景区段宽15米)。主线及支线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等级为公路-Ⅰ级。

项目主线长约19.6km,同步改建贺村支线长约9.7km,合计建设里程约29.3km,设置大中桥380.08m/2座。

因主线起点至观音堂段约3.2公里及黄衢南高速江郎山互通连接线至石门镇段约2.2公里已提前实施完成,本次招标主线实施里程为14.2公里,加上贺村支线约9.7公里,本次招标实施里程为23.9公里。

项目2: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

主线起点位于淤头村和村附近,与205国道相交,路线沿莲华山大道线位布设,跨江山港至礼贤,经胡家、东山头、敖坪、连里,终点位于姜家,与贺滨大桥桥头接线相接;连里支线,起点为连里,路线经松毛岗,终点为社屋前,与315省道相接。

本工程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30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等级为公路-Ⅰ级。

本项目建设里程12.9公里,其中主线长9.5公里,连里支线长3.4公里,大桥248/1座。

因主线敖平至姜家段约2.0公里和连里支线3.4公里已提前实施完成,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主线起点至敖平段约7.5公里

本次招标建安费预算为48363万元,由项目公司完全承担;项目资本金10000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政府方不出资;项目签约投资额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融资解决;本项目政府方不出资也不参与PPP项目公司收益分配。

2、标段划分

本次PPP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标段。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以及配合公路路政、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通管理等机构依法履行相应的管理职权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授予中标人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的特许权。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在江山市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实缴相应项目资本金。PPP 项目公司承继社会资本中标人相应的权利义务。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将本项目的特许权依法转授给PPP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的机构。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代表政府对PPP项目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

政府方应承担的具体工作:

1)本项目已经完成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勘测、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并负责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含交易费)、工程审计等服务类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担本项目公路管理用房、绿化的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

4)政府将本项目土地划拨给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国有企业,由其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政府协调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不动产权属不归于项目公司的前提下,将施工许可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由项目公司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PPP 项目公司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公司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2)涉及临时用地(包含取、弃土场地及其他相关的临时用地,下同)取得由项目公司负责落实,政府方协助项目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所涉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3)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桥涵、路面、交安设施等全部工程,并承担项目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的接入;

4)承担工程所有费用和政府方以外全部工作内容,做好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责任;

5)独立承担本项目资金筹措和关联的融资成本(如利息、融资手续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工程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运营及维护费用等;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其他负债性资金,社会资本有义务作为担保人筹措相应的负债性资金。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不承担负债性资金的筹集责任,不为该项资金的筹集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按照要求做好运营维护的各项工作:本项目建成设施中的路基、桥涵、路面、交安设施等工程在运营期内保洁、日常小修保养、中修、大修,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以及配合公路路政、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通管理等机构依法履行相应的管理职权,运营期的管理用房由项目公司自行解决;运营期满,相应的债务和税费等均履行完毕后无偿退出,PPP 项目公司股东身份自然结束。

4、特许经营期、质量要求及养护目标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合作期)13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建设期 3年,自本合同(PPP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工试运营开始日的前一日止;运营期10年,自交工试运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当实际建设期小于等于3年时,实际运营期为10年;当实际建设期大于3年时,实际运营期为13年减去实际建设期后的剩余年限。

2)工程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90 分及以上,

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90 分及以上。

3)安全目标: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4)环保目标:按设计完成相关设施的施工并通过环保验收。

5)水保目标:按设计完成相关设施的施工并通过水保验收。

6)运营养护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 ,相应的评价等级达到优,其中路面技术状况综合评价指数(PQI)应大于等于90

7)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货物,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61231日净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 3 天,每天均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施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127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的投融资业绩(投融资业绩仅指 PPP模式(不含BT,含TOTBTOBOTBOOTROTBOO)建设的公路工程,下同);

6)2012 7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单个标段中标金额人民币 3 亿元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项目公司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公司负责人

1

1、要求为投资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公司的中层及以上职务(部门经理或部门副经理或公司副总经理);2、工程类或财经类中级职称及以上,具有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施工项目经理经验或PPP项目(PPP模式(不含BT,含TOTBTOBOTBOOTROTBOO)建设的公路工程)负责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任职经验,年龄 55 周岁以下。

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

1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个标段中标金额 2 亿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

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资格,年龄55周岁以下。

施工项目经理

1

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 2 亿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任项目经理。3、自20147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施工项目总工

1

有高级工程师技术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1)、7)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必须同时满足,第3)、4)、6)项要求牵头人单位必须同时满足,第2)、5)项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单位满足即可;牵头人须作为PPP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3、上述投融资业绩及工程施工业绩均指中国大陆境内的业绩;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9202017925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92716:30。招标人将于2017109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如需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16 15: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滨北路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586401

邮政编码:324100                                      邮政编码:310004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0-4035583                            电话:0571-85809385

传真:0570-4035583                                传真:0571-85359182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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