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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9-21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吐鲁番至小草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7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主线起点位于吐峪沟收费站以西约0.4km处,桩号K3360+160,经胜金乡、吐鲁番市、221团,终点位于小草湖枢纽式互通立交前,桩号为K3467+200,全长106.62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全线共有4处互通式立交:吐峪沟互通(YK3362+176.82)、葡萄沟互通(K3406+100)、吐鲁番互通(K3420+300)、大河沿互通(K3449+300)。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主要有:

  (1) 吐鲁番管理分中心:本次对其进行利用并改扩建,负责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站等机电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对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2) 新建4处匝道收费站:大河沟匝道收费站、吐鲁番匝道收费站,规模均为5进10出;葡萄沟匝道收费站,规模为4进6出;吐峪沟匝道收费站,规模为5进8出;

  (3) 新建葡萄沟养护工区,与吐鲁番公路局应急保障中心合建;

  (4) 新建葡萄沟服务区。

  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各标段所属项目机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集成、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TXJD-1

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管理体制采用三级:新疆交通监控总中心(不在本工程范围内)↔吐鲁番监控分中心↔监控外场。包括吐鲁番监控分中心扩容、新建监控外场设施,对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大桥实施重点监控;对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实施视频监控。

通信系统

新建4处无人通信站,利用已有吐鲁番分中心并对其进行扩容,组建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和数字软交换系统形成一套全数字综合业务通信系统,为语音、收费、监控图像和收费、监控数据传输提供通路。

TXJD-2

收费系统

本项目收费管理体制为新疆收费公路(联网)管理中心(不在本工程范围内)↔吐鲁番收费分中心↔收费站三级管理体制。包括吐鲁番收费分中心扩容,以及4处收费站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收费车道系统、视频监视系统、计重收费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供配电系统、信息发布系统。

   

   

  机电工程计划2017年11月1日开工,2018年5月30日交工,总工期7个月(其中施工期4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各标段投入的人员可以重复或相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至20: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的彩色复印件1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系人:艾力

  电  话:0991-5283107、5283057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    编:518049

  联 系 人:张义彬、卢鑫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附件:连霍高速吐鲁番至小草湖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网络版附件+9.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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