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兴安盟阿尔山市西口洮儿河渡口改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公路渡口改桥项目计划,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及地方自筹。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阿尔山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是西口连接明水及其他地区的重要工程:桥位上游240m处有一座木桥建于1958年,现在桥的木桩已腐蚀。木质桥面板及纵梁腐蚀断裂已不能通行;上游20m处有一过水路面长50m是近两年修建。洮儿河在该段常年流水。且上游泉眼发育。每年春季逆流水、冰洞及冰坎多处发生,至使农牧民出行困难。按设计频率1/50,上游汇水面积为2498km2,主河沟长度为989km,设计流量904m3/s,设计流速2.88m/s,上部采用12-13m空心板桥,下部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双柱式墩台。
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12-13m米空心板)及引道工程(544米)。
3、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施工合同段进行投标,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对本项目监理合同段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合同段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1套,于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阿尔山市交通局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土建工程》及资料光盘)、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施工标段提交10万元的投标担保,监理标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现金担保必须在2009年5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文件截止期10天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的形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于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7、开标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5月30日8:30~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当面递交至内蒙古阿尔山市无线电管理培训中心。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09年5月30日10:00时在上述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8、其它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http://www.9to.com)、内蒙古交通(http://www.nmjt.gov..cn)、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招 标 人:阿尔山市交通局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
邮 编:137800
电 话:0482-2261007
传 真:0482-2261007
联 系 人:牛永峰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张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