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82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98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基、桥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5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09.663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9.085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涵暂沿用原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二)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桥隧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7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里程长度(km) |
主要工作内容 |
T1 |
YK2+000 |
YK8+940 |
6.925 |
本标段无互通;设桥梁146m/2座,均为大桥;设隧道5667.5m/2座,一座特长隧道。 |
T2 |
YK8+940 |
YK13+025 |
4.085 |
本标段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设桥梁3340.45m/3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929.1m/1座,大桥1411.35/2座。 |
T3 |
YK13+025 |
YK21+000 |
7.975 |
本标段共设隧道7760m/2座,其中特长隧道5275m/1座,长隧道2510 m/1座。 |
T4 |
YK21+000 |
YK26+320 |
5.32 |
本标段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设桥梁1396.6m/2座(含互通主线桥),均为大桥;设隧道3017.5m/1座,为特长隧道。 |
T5 |
YK26+320 |
YK30+070 |
3.75 |
本标段设服务区一处;设桥梁3287.2m/5座,其中特大桥1125.6m/1座,大桥2161.6/4座。 |
T6 |
YK30+070 |
YK34+456 |
4. 386 |
本标段无互通;设桥梁2490.1m/6座,均为大桥;设隧道1045m/2座,中长隧道862.5m/1座,短隧道182.5m/1座。 |
T7 |
YK34+456 |
YK40+625 |
6.169 |
本标段设特长隧道6000m/1座。 |
T8 |
YK40+625 |
YK47+410 |
6.785 |
本标段设停车区一处;设特长隧道5240m/1座。 |
T9 |
YK47+410 |
YK56+435 |
9.025 |
本标段设互通立交1处;设桥梁3269.25m/6座,其中特大桥1440.75m/1座,大桥1828.5m/5座;设隧道2030.749m/1.5座,全部为长隧道。 |
T10 |
YK56+435 |
YK62+125.619 |
5.691 |
本标段设互通立交1处,设桥梁2140.25m/4座,均为大桥;设隧道2721.751m/3.5座,其中长隧道1011.751m/0.5座,中长隧道1332.5m/2座,短隧道377.5m/1座;设连接线一条。 |
T11 |
YK62+006.077 |
YK69+700 |
7.694 |
本标段设桥梁:1190m/2座,均为大桥;设隧道5360m/4座,其中长隧道4110/1.5座,中长隧道910m/1座,短隧道350 m/1座。 |
T12 |
YK69+700 |
YK76+500 |
6.8 |
本标段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设桥梁996m/3座(含互通主线桥),全部为大桥;设隧道3393m/1.5座,均为长隧道;设连接线1条。 |
T13 |
YK76+500 |
YK84+300 |
7.8 |
本标段设特大桥:1296m/1座;设隧道5843m/2座,其中特长隧道3170/1座,长隧道2673/1座; |
T14 |
YK84+300 |
YK93+100 |
8.8 |
本标段设桥梁2670m/5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610m/1座,大桥1060m/4座;设隧道1130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服务区1处。 |
T15 |
YK93+100 |
YK99+480 |
6.38 |
本标段设大桥160m/1座;设隧道5355m/2座,其中特长隧道:4700/1座,中长隧道655m/1座; |
T16 |
YK99+480 |
YK108+400 |
8.92 |
本标段设桥梁2750m/5座,其中特大桥2320m/3座,大桥430m/2座;设隧道2165m/1座,连接线1条;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停车区1处。 |
T17 |
K108+400 |
K118+951.9 |
10.552 |
本标段设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连接线1条;桥梁2404m/10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大桥504m/1座,大桥1810m/8座;中桥90m/1座。 |
(三)T1~T6、T9~T17标段: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6日,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8月2日;T7~T8标段:计划工期1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6日,计划交工时间2021年3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下表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号 |
资质 |
T2、T5~T6、T9~T12、T14、T16~T17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T1、T3~T4、T7~T8、T13、T15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 或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
(二)最近连续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2016年资金周转能力(2016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按标段提交金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信贷证明。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数量 |
7 |
2 |
1 |
1 |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
4 |
1 |
1 |
1 |
投标人在贵州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予以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六)如存在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与投标人同时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授予合同声明”。当投标人与监理单位同时被列为各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监理范围包括了该施工标段时,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出具“授予合同声明”,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如果投标人与监理单位出具的“授予合同声明”中承诺的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
(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情况及投标人的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7年9月20日下午17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标段,图纸资料售价为人民币 2500 元/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三)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51-84393682
传真:0851-84393682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正汇国际大厦B座9楼
邮编:550009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85185856
传真:0851-85826169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 88309686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