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2017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2017]8、27号、荔发改[2017]42号、荔发改[2017]8号、荔发改[2017]31号、荔发改[2017]61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荔城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荔城区人民政府以荔政综[2017]56号批准实施。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2017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以市政工程为主,包含四个子项目包,分别为莆田市荔城区澄峰围垦一期土地土壤改良工程(Ⅰ期填土工程)、莆田市荔城区五侯大道(莆炎高速出口至国道G228)工程、莆田市荔城区北高珠宝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黄北第二通道连接线A段项目(澄黄路一期),各子项目已分别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相关手续,项目投资总额约20.36亿元。其中:
(1)莆田市荔城区澄峰围垦一期土地土壤改良工程(Ⅰ期填土工程):场地回填总面积164.0672公顷,由3个区块组成,其中A区面积96.3164公顷,B区面积37.0292公顷,C区面积30.7216公顷,场地回填设计高程为+4.2m(不含耕植土厚度),回填海砂479.78万方,项目施工工期拟定为12个月。
(2)莆田市荔城区五侯大道(莆炎高速出口至国道G228)工程:工程路线全长约为6.771 公里(其中K0+000~K0+041.135段纳入清塘大道工程,K6+327.385~K6+770.674 段纳入国道G228 工程设计范围),工程量统计范围为K0+041.135~K6+327.385段,实施里程为6.286 公里。道路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远期规划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 公里/小时。同时建设12万㎡的安置区建筑,项目施工工期拟定为40个月。
(3)莆田市荔城区北高珠宝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共有以下六个子项目,项目施工工期拟定为12个月:
①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珠宝一条街道路改造工程: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珠宝一条街道路改造工程主要由三条道路组成,分别为道路A、道路B和道路C。道路A(埭笏路)市政工程道路全长为1815.932m,道路红线宽度22m,主车道为双向4车道,沿线共设置2个交叉口。道路B市政工程道路全长为420m,道路红线宽度18m,主车道为双向2车道,沿线共设置1个交叉口。道路C市政工程道路全长为308.056m,道路红线宽度18m,主车道为双向2车道,沿线共设置1个交叉口。
②西埕路(美栏路至笏北路)项目:项目起点与规划美栏路连接,终点止于规划笏北路,道路全长737.792米,道路宽度24米,为城市次干路。
③笔架山路(西埕路至黄北路)项目:项目起点位于北高镇埕头村(K0+000),与规划西埕路连接,终点止于现状黄北路,路幅宽度为20米,为城市支路。
④笏北路(埭笏路至黄北路)及西侧绿地项目:项目道路总长724.9米(起点桩号K1+024.466,终点桩号K1+749.366),规划总用地面积46973.1㎡(道路占地面积32226.7038㎡,西侧绿地占地面积14746.4㎡),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40m。
⑤美栏路项目:项目起点与规划西埕路连接,终点止于现状黄北路,道路全长352米,道路宽度24米,为城市次干路。
⑥荔城区北高珠宝产业园污水配套工程—1#、2#、3#泵站及输送管工程:工程包含三部分内容,即污水提升泵站、泵站出水压力污水输送管及泵站进水重力管。1#泵站及输送管分项:泵站土建和设备按远期规模 1.5 万吨/天一次性建成及配置;重力输送管管径为 D500~D800,长度约 0.6 公里;压力输送管按远期规模 DN500~DN600 一次性建成,长度约 3.4 公里,其中,DN600 约2.5 公里,DN500 约 0.9 公里。2#泵站泵站及近期压力输送管分项: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 1.5 万吨/天一次性建成,设备规模按近期规模 0.8 万吨/天进行配置;压力输送管管径为 DN400,长度约 1.0 公里。3#泵站及近期压力输送管分项: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 3.0 万吨/天一次性建成,设备规模按近期规模 0.5 万吨/天进行配置;压力输送管管径为 DN400,长度约2.4 公里。重力输送管管径为D1200,长度约 75 米。
(4)黄北第二通道连接线A段项目(澄黄路一期):项目起点连接黄北第二通道,终点至防洪堤边,全长1272.394 米,路幅宽度为4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项目施工工期拟定为23个月。
2.4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本PPP项目合作内容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其中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已由政府方先行委托开展,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荔城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本PPP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X年,运营期为15-X年(建设期X为各子项目的可研批复建设期,若各子项目建设期延长或缩短,总合作期15年保持不变,运营期相应调整)。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荔城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方,由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49:51。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已由政府方先行委托开展,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2.8项目资本金比例及资金筹措:项目公司须按不低于本PPP项目投资总额的20%(约40717.65万元)投入项目资本金。其中,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资本金51%(约20766.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入项目资本金49%(约19951.65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
项目公司股东各方须按照股权比例及项目实施机构批准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资本金。政府出资人代表以政府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等,作为其按照股权比例需投入的项目资本金,若有不足部分由政府出资人代表按要求追加筹集到位。
2.9本项目综合回报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风险报酬率Y。以风险报酬率Y作为竞价点,社会资本方投标的风险报酬率Y应在Y≤1.1%的范围内进行取值报价。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2014年8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 8 月 9 日至2017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2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8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8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兴化湾南岸PPP项目投标保证金]。
8.4建设期履约担保:中选社会资本方应于《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15天内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区政府内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2201167
9.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21室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电话: 0592-5138761
传真: 0592-5138787-45
邮箱:10780790@qq.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7-136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2017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致: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在了解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2017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