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段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关于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7〕11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长206.692km,新建路段长19.392km,改建路段长187.3km,辅道长128.621km。路线起点位于G217奎屯高速公路克拉玛依南收费站以南约2km处,与克拉玛依至乌尔禾高速公路起点枢纽互通衔接,起点桩号为K8+253.978,对应克乌高速公路设计桩号为K0+880.812。向东经奎北铁路、红山咀油田在小拐收费站以南约9km以小拐互通立交接入既有S201,终点桩号K27+675.551,全部新建,长19.392km。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27.0m。路线从小拐收费站开始沿S201改建,桩号K25+825,完善交通工程措施,增设辅道、天桥、互通立交,一级改造段止于五工台收费站,桩号K213+125.一级改造段全长187.37km。完全利用旧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5.5m。
本项目土建工程共划分3个标段。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开工,2019年9月30日交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绿化工程(如有)、环保工程(如有)、交叉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或路线 |
长度 (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 |
WKGJ-1 |
K8+253.978~K27+675.551(新建段) K25+825~K52+725(改建段) |
19.392(新建) 26.9(改建) 19.826(辅道) |
高速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绿化工程(如有)、环保工程(如有)、交叉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WKGJ-2 |
K52+725~K135+025(改建段) |
82.3(改建) 66.201(辅道) |
高速 |
||
WKGJ-3 |
K135+025~K213+125(改建段) |
78.1(改建) 42.594(辅道) |
高速 |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9日至2017年 8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每标段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8月14日16: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张晓群、张崇新
电话:0991-5283016、5283401
传真:0991-5283405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德喜、苏文
电话:0991-5832152 18999279810
传真:0991-5832153
附件: 附件_82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