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齐伯互通移位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招标--路桥网
推广 热搜: 设计  路桥  工程  施工  广东  试验  沥青混凝土  岳武高速  机械  发电机 

贵州: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齐伯互通移位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7-08-01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公示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6日)贵州省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齐伯互通移位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按招标文件规定

(公示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6日)

贵州省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齐伯互通移位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综合

得分

备注

17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84172175

99.7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312461

99.27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0376765

95.53  

 

投诉、举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