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09002
1. 招标条件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48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
路线起点位于经棚西互通以西10km处(丹锡高速大板至经棚段高速公路终点以西6km处,对应省际通道桩号为K902+300),新建枢纽互通,实现与集阿高速公路(G5511)和丹锡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转换,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在胡家营子西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沐伦河,经蛤蟆山西、对面笑、东台子、公沟店,在孟家大山西侧跨过萨岭河,路线继续向南,经臭水井子、公主湖、元宝山、夹皮沟,在三道河口处向西南方向沿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营林区河口(蒙冀界)到达本项目终点,顺接G1611河北段预留线位。路线全长96.15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特大桥3050m/2座、大中桥14座、互通立交5处,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主线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
本项目共设置两段连接线,分别为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技术标准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其中:
(1)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于红山子乡坝塔拉西侧,经暖水路线向北,采用新开线,跨越暖水沟后、经新地村,后与主线以桦木沟互通相接。起点桩号LK12+389.517,终点桩号LK23+166.296,路线全长10.777公里。
(2)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起点与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点相同,路线沿黑桦线布设,经天太永、跨越银钉扣沟,经大营子、永义城、至连接线终点桦木沟林场,沿线主要经过蛤蟆坝、桦木沟、飞行自驾车营地三处旅游景点。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桩号LK33+547.613,路线全长33.548公里。
2.2 施工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2.2.1 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48个月(以开工之日起算),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预计交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
2.2.2 监理服务期:
JWZJ、JWZD-1、JWZD-2标段总服务期72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日期2017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共4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共24个月);
JWZD-3、JWZD-4标段总服务期60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日期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共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共24个月(以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施工监理设置为二级监理机构。设总监办1个,驻地办4个,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
监理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Km) |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 |
G1504000001000009002001 |
JWZJ |
主线:K0+000~K96+298 (含西拉沐伦河特大桥及萨岭河特大桥) 连接线(完全新建): LK12+389.517~LK23+166.296 连接线(旧路利用): LK0+000~LK33+547.613 |
主线96.298(含短链147m) 连接线:新建10.777、利用33.548 |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G1504000001000009002002 |
JWZD-1 |
主线K0+000~K18+500 (含西拉沐伦河特大桥) |
主线:18.5 |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G1504000001000009002003 |
JWZD-2 |
主线K18+500~K38+000 (含萨岭河特大桥) 连接线: 连接线(完全新建): LK12+389.517~LK23+166.296 连接线(旧路利用): LK0+000~LK33+547.613 |
主线:19.5 连接线:新建10.777、利用33.548 |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G1504000001000009002004 |
JWZD-3 |
主线K38+000~K66+000 |
主线:28 |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G1504000001000009002005 |
JWZD-4 |
主线K66+000~K96+298 |
主线:30.151km (含短链147m) |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监理JWZJ标段
(1)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控股(投标人为试验检测机构最大股东)、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
(3)①、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a. 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其中1个项目必须是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监理任务且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b. 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的监理任务;
c. 至少承担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的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②、近10年内(200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座主跨跨径不小于240米的斜拉桥桥梁工程的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3.1.2 监理JWZD-1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控股(投标人为试验检测机构最大股东)、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
(3)①、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a. 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其中1个项目必须是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监理任务且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b. 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的监理任务。
②、近10年内(200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座主跨跨径不小于240米的斜拉桥桥梁工程的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3.1.3 监理JWZD-2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控股(投标人为试验检测机构最大股东)、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
(3)①、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a. 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其中1个项目必须是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监理任务且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b. 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的监理任务。
②、近10年内(200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座主跨跨径不少于90米的桥梁工程的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3.1.4 监理JWZD-3、JWZD-4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控股(投标人为试验检测机构最大股东)、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
(3)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a.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其中1个项目必须是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监理任务且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b.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的监理任务。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施工监理标段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施工监理标段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监理标段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监理标段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8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及CA锁,潜在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8时00分至2017年7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话:0476-8288829 1855124201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7年7月15日8时00分至2017年7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5.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制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个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32
邮 编:024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南侧、天义路写字楼01061
邮 编:024000
电 话:0476-2830985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0 13274763711 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杨先生 滕先生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