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小古力吐至青泉谷旅游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敖汉旗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赤峰市敖汉旗小古力吐至青泉谷旅游公路工程项目全长20.139公里,起点位于县道宝老线K85+800处,起点里程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青泉谷旅游区内,终点桩号为K20+139,路线走向由西向东,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0、7.5、6.5米,路面宽度6.0(5.0)米,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2 计划工期:13.5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8月15日,交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2.3 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2.4 合同段划分:赤峰市敖汉旗小古力吐至青泉谷旅游公路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
建设项目名称 |
路线里程(公里) |
公路等级 |
工程内容 |
QMSG-01 |
赤峰市敖汉旗小古力吐至青泉谷旅游公路工程 |
20.139 |
三级 |
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母体试验室,否则要依托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若采用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室,被依托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必须是被依托试验检测机构本单位注册人员;③最近五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累计20公里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全幅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长度按二倍折算)项目施工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招标人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对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核实信息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3.2,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者总工在其它已经中标的标段中任项目经理或者总工,无建设单位允许调换证明的,取消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资格。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总工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投标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17时30分。
4.2. 完成信息入库注册且报名成功请于2017年07月15日8时30分至2017年07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 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招标文件(即澄清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本招标项目仅为网上报名,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版投标文件
4.5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未支付的其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5.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由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进行提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名单,经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敖汉旗纪检委驻敖汉旗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电 话:0476-4323466
邮 编:0243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3274762871
招标代理: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天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
邮 编:024000
电 话:15848893702
联 系 人:孟先生
2017年07月14日
附件:小力古吐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