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太原绕城西北段改线工程(太原西北二环)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上报,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招标人为太原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单位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太原绕城西北段改线工程(太原西二环)路线全长93.8Km。主线路线全长80.4Km;主要工程有特大桥10762米/4座、大桥13831米/43座、中桥163米/2座;特长隧道12009米/2座、长隧道2291米/2座、中隧道2059米/3座及短隧道1747米/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互通1处,枢纽4处),停车区、服务区各1处,天桥15处;用地7058.7亩。全线桥隧比例53.31%。古交支线全长13.4km,主要工程有大桥4599米/10座;长隧道5770米/3座、短隧道520米/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用地829.5亩。全线桥隧比例81.41%。
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太原绕城西北段改线工程(太原北二环)路线全长60.1公里。主要工程有大桥10436米/30座、中桥194米/2座、小桥23米/1座,桥梁共长10653米/33座;特长隧道14445米/2座、长隧道2835米/1座、无中隧道及短隧道,隧道共长17280米/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互通2处,枢纽3处),主线超限站2处,主线收费站、停车区、服务区各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天桥19处;用地6181.35亩。全线桥隧比例46.51%。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各标段招标范围及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表
标段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天) |
HP |
环境影响评价 |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含专题报告),达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ST |
水土保持方案 |
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达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SH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编制兰村泉域和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达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TD |
前期土地预审(包括土地规划调整)、土地正式报批手续(包括土地复垦、勘查定界报告) |
编制完成本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建设用地预审组卷等报批材料,进行逐级上报审批,达到国土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编制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报告,达到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DZ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 |
编制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达到国土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ZR |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 |
编制完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自然保护区调整区域科学考察报告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达到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FH |
防洪评价 |
编制完成项目防洪评价论证报告,达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
6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质及业绩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HP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且评价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包含交通运输(甲级)。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高速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ST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水平及以上)。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工作。 |
SH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证书(行业类别含交通运输)。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建设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TD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或山西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资质。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3项高速公路主线项目土地预审报告、土地正式报批的编制工作。 |
DZ |
同时具备: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和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证书。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2项高速公路主线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其中至少有1项跨地市高速公路项目)。 |
ZR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国家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3项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技术咨询服务。 |
FH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专业为水利行业)。 |
近7年来至少完成过(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3项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承担本次招标相应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条件。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均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HP |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5年以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高速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ST |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SH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建设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TD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前期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高速公路土地报批工作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DZ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前期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ZR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前期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FH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前期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8 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并可中标多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实现证码合一的单位可不单独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内容含合同协议书和对应的成果报告批复文件及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原件内容含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对应的成果报告批复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招标人将于2017年6月8日9:30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应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公示信息表,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将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相关要求执行。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新南一条26号
邮 编:0300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51-4044883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袁先生、高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2、831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