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石高速公路即国家公路网规划的G0211线,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重要项目,该项目不仅是滨海新区通往石家庄及华北地区的便捷通道,也是我市连接西北地区的东西向通道,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起于京沪高速,止于河北省界,与河北省津石高速连接,全长约13公里,总投资约29.8亿元。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120公里每小时,与河北省段同步建成通车。
2.2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编制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3 计划服务周期
中标后30天内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类别:交通运输类)。近五年内少完成过一项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验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
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143 |
联系人: |
逯海迪 |
电 话: |
022-83288266 |
电 话: |
022-83710871 |
传 真: |
022-83288906 |
传 真: |
022-83711016 |
联 系 人: |
姜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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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