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北段)2017年维修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并由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深高速高速公路(北段)为全封闭高速公路,北起长深高速河北省丰南界,起点桩号为K1002+489,南至与津塘公路相交的津塘公路互通立交,终点桩号K1063+152,全长60.663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长深高速公路(天津→唐山K1014+280~K1004+500)部分路面及部分桥面维修加固工程。维修方式为微表处、超薄磨耗层,不含双层挖补。
第2标段:长深高速公路(唐山→天津K1058+560~K1013+300)和(天津→唐山K1009+130~K1009+260)部分路面及部分桥面维修加固工程。维修方式为微表处、双层挖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57日历天(即:2017年5月5日~2017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交工验收时间2012年1月1日至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选取每个标段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1个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海景广场1号楼A座80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原件和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长深高速公路(北段)中心桥收费站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海景广场1号楼A座802 |
联系人:袁玉琴 |
联系人:李皓 |
电话:022-65537800 |
电话:022-23525031、1380307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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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2-23525032-8087 |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