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顺至吉首(简称“永吉”)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0】8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湖南省自筹为25%和国内银行贷款为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西州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全长84.557 km,路基宽度 24.5m,设计速度80km/h。本次招标范围为永吉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消防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水消防系统、灭火器消防系统等,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见附件4。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工程类别只包含一个标段,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①](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3月20日至2017年 3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12 时,下午14 时~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338号长沙金雅国际酒店1528室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经办人二代身份证;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2要求);(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项全套一份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4月13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7 年3月29日前结束。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项目建设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永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一号锦绣湘西大厦永吉高速办公楼
邮 编:416000
电 话:18774960917
传 真:0731-84835876
联 系 人:邓女士 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