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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7-03-1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3]1779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3]17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7]020号。本项目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政府指定机构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法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本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工程位于京津冀经济区的核心部位,东连唐秦、西通京津。京津冀经济区内有山面海,是北方入海的重要通道;是联系东北、华北的咽喉;是北上关外塞北、南下湖广江浙的要冲;是华东、西北、华北连接东北的必经之地。全程路线全长14.679公里,沿线经过的乡镇主要有:韩城镇、岔河镇、南孙乡等。

路线起点位于唐山西环高速南湖出口互通,向西穿高压走廊、跨潴龙河,过蒲庄子村北,由金翔化纤厂北侧跨邱柳公路。之后路线左转在高坨村南下穿张唐铁路,过杨义口头村西,向南过杨英庄、小李庄村北,路线终点位于小李庄村西唐津界处,与天津段衔接。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相应的规定值。

路线全长14.679km,共有路基计价土石方363.091万立方米,排水与防护28.939千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长度6.601Km,大桥247m/1座,中桥557/10座,小桥195/7座,涵洞19道;互通立交1处,分离立交共3处,天桥2处,通道3道,主线收费站(半幅)1座。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2月,计划工期20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1个。具体划分方式及招标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一览表:

监理 

合同段

对应施工标段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服务期(月)

ZJ

全线

14.679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环保、绿化、取弃土场的安全防护等工程(不包括房建和机电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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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对应的施工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6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9(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36号

电 话:0311—68068248

传 真:0311—68068228

联系人:游燕燕、耿斌斌

 

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MOCO1502室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8090471

传 真:0311-68090472

联系人:刘彦红  田伟良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ZJ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附件2-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能力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能力

ZJ标

1、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平均年营业额不小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在201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件2-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段

业绩要求

ZJ标

近5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总监办监理任务。

 

 


 

附件2-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4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监理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附件2-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ZJ标

总监理工程师

1

55岁以下,高级工程师,交通运输部批监理工程师。

近5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附件3 评标办法

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按照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启,在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启,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部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6)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

(7)计算评标价得分;

(8)计算综合评分;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0)编写评标报告。

4.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13.1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B.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6)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未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11)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2)不存在投标人与所投标段对应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情形;

(13)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出现报价的相关内容;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1项规定;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2项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3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4项规定;

(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5项规定;

所附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截图应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的核查结果一致,如不一致,则该证书将不予认可。聘用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否决其投标。

6.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分别评审打分,满分9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评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否决其投标。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                     1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大纲(15分)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1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6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6-8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监理工作程序(5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4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4-5分

2

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5分)

对重点、难点均进行了分析,没有丢落项;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9分

对重点、难点均进行了分析,没有丢落项;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9-12分

对重点、难点均进行了分析,没有丢落项;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12-15分

3

对本工程建议(10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注:缺项则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和机构设置   20分;

(2)监理业绩             3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人员(2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5要求得12分

类似项目总监工作经验每增一项加4分,类似项目副总监(总监代表)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每一项加3分,本项最多加8分。

2

监理业绩

(30分)

满足附件5-3要求,得18分;

近5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总监办监理工作任务加4分,每增加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驻地办监理任务加3分;本项最多加12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未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其财务建议书将不予拆封。

8.1 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大写金额能够正确读出,且投标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填写的监理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一致;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未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修正后的监理服务费未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9.计算评标价得分

9.1 评标价为通过财务建议书信封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的报价。

9.2 评标基准价计算

(1)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应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除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取其余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如果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在财务建议书开标现场确认后,在整个财务建议书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建议书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建议书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9.3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评标价得分;

F=评标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0.计算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

1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如评标价也相同,则以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3要求的业绩累计个数多者优先;如果业绩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12.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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