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317线(西藏境)矮拉山隧道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317线(西藏境)矮拉山隧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4]5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自国道317线K1002+300处,通过隧道形式穿越矮拉山,止于K1008+088处,路线全长约5.788 km。其中隧道主洞长4800m,两端接线长0.988 km。矮拉山隧道及隧道两端洞口各100m范围采用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隧道净宽9m,净高5m,行车道2x3.5m,两侧检修道宽度2x0.75m;两端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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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全一标段 |
K1002+30~K1008+088 |
5.788 |
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限高龙门架、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 |
2.3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0个月,计划2018年3月完工。
3.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近5年(2012年3月至2017年2月)至少完成过两项以上累计里程30公里以上或两项以上累计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信息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查询,并附相关网上截图资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持有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按本公告第3.1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5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6 依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藏交发[2016]640号和藏交发[2016]749号文件精神,潜在投标人须到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名。
3.7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本公告第3.1款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本公告第3.5款所要求的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信用等级网站查询截图、本公告第3.6款规定的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表、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报名表、审核表及附件从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三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德吉卓嘎、樊海仕
电话:0891-6835950
传真:0891-6834751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