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交通[2016] 233号文件批准,本项目为PPP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绥大高速公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起于鹤哈高速公路预留的绥化东互通,向北上跨G222后折向西,先后与滨北铁路、S202相交,经红兴水库南侧,在兴发村东南与绥北高速交叉,折向西北上跨呼兰河,经卫星镇东侧与卫四公路交叉,于火箭镇东北与S304相交,在望奎县南侧约6公里与Y408交叉后折向西南,跨越通肯河后,于柞岗乡南侧与国道202相交继续向西南,经燎原乡南与X168相交,经星火乡北沿X168南侧向西布线,在青肯泡北与哈大高速相交,向西与哈齐客运专线、滨洲铁路交叉,再与G301、G203先后相交,在中内泡两泡中间穿过,终于大广高速公路(距红岗互通约8.7km),路线全长175.887km。
本项目全线新建主线桥梁20座(不含交叉),其中大桥1735m/7座、中、小桥626.4m/13座,涵洞269道;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1处(含一处预留)、分离立交36处(含公铁立交2处)、车行天桥69座、通道22座、匝道收费站6处,设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3处。
本项目分别与鹤哈高速、绥北高速、哈大高速、大广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为绥化东枢纽、绥化北枢纽、安达东枢纽和红岗枢纽。
与S202交叉设置绥化北互通、与Y006交叉设置卫星互通、与Y408交叉设置望奎互通、与G202交叉设置青冈互通、与X168交叉设置燎原互通、与青肯泡连接线交叉设置青肯泡互通、与G203交叉设置安达南互通。
路线全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为26m,项目总投资为105730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包括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详细包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段 |
路线名称 |
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
公路等级 |
里程(Km) |
SJ1 |
黑龙江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PPP项目工程勘察设计SDGSSJ01标段 |
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
高速公路 |
175.887 |
2.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1个月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d.在此期间须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或绥化市交通运输局或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3项路线长度不小于5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③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20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
④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路线长度不小于3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业绩须同时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否则业绩不予计取,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二者缺一不可。
(2) 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络打印版”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至少具备资格要求中设计或勘察资质的其中一项,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最低资质。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3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包封,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 本次招标只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核实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3)联合体投标人相关成员均应在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00分,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信用评价网上截图、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一套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携带联合体成员协议书至现场报名。(注:节假日期间电话咨询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到投标人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9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
5.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
8.公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将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绥大高速公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北路318号
联 系 人:李爱阳
电 话:13705157068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南门
联 系 人:吴绍渝
电 话:0527-84508185、15951249393
电子邮箱:jsjxsq@126.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注:
联合体成员至少具备资格要求中设计或勘察资质的其中一项,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最低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3项路线长度不小于5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近5年,投标人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20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 |
注:
1、近5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4、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以来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注:
1、近5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人员经历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4、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最近5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最近5年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如招标过程中一经查证投标人有以上情况存在,将否决其投标。 |
注:
1、近5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原件)的形式对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中1、2、3条进行承诺,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执行联合体协议相关义务和权利。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Ⅰ)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断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 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自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0分 c.投标人的信誉 10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0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
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表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 分 j.投标价 10 分 |
2.12 |
评标结果 |
按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为 1~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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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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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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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5分 |
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
15分 |
(1)满足最低要求的,得基础分9分; (2)近5年每增加一条50公里以上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加0.5分,最高加1分; (3)近5年每增加一条100公里以上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 (4)近5年,投标人完成过累计里程超过20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每超过150公里加1分,最多加3分。 注:第(2)、(3)条单条高速公路业绩不重复加分,同一业绩的按最高分计入,仅计一次;已计单条业绩的项目可计入累计里程业绩。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最低要求的,得基础分6分; 近5年,每多一项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近5年,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高速公路项目累计总里程超过200公里的,加2分。 项目负责人为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工的,加1分; 注:已计单条业绩的项目可计入累计里程业绩。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10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10分 |
满足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A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加0.5分(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均满足以上要求方可加分)。 投标人2010年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加3.5分,最高加3.5分。 |
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2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6分 |
对招标项目理解充分、内容全面的,计3.6-6分;对招标项目理解、内容较全面的,计3.6分。 |
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 |
6分 |
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认识充分、内容全面的,计3.6-6分; 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有所认识、内容较全面的,计3.6分。 |
|||
设计方案 |
8分 |
设计方案全面、内容充分,计4.8-8分; 设计方案较全面、内容较充分的,计4.8分。 |
|||
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
5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分析认识全面、明确,内容充分,计3-5分;认识较全面、较明确的,计3分。 |
对策措施 |
5分 |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计3-5分;较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计3分。 |
|||
f.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工作计划合理、满足设计需要的,计8-10分;工作计划较为合理、基本满足设计需要的,计7-8分。工作计划一般的、满足设计需要的,计6-10分。工作计划较差的,计0-6分。 |
g.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得力,充分保障设计需要的,计3-5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得力,基本保障设计需要的,计3分。 |
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进度保证措施得力,充分保障设计需要的,计3-5分; 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力,基本保障设计需要的,计3分。 |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人员配备 后续服务的承诺 |
5分 |
后续服务的承诺内容全面,承诺可行性强,计3-5分;后续服务的承诺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计3分。 |
i. |
投标价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有效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前3名的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入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入投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1、E2=0.05投标价最低得分为O分。 注:投标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注:
1、近5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人员经历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4、联合体投标人获奖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5、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合同和设计批复。
6、项目组人员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计取。
7、技术分大于等于5名专家打分时,则需去一个最高去一个最低再进行平均。
8、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