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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09-06-09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一、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中旅商业城16楼

二、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勘察设计

三、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位于地铁二号线万胜围站旁地块,是集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与建设的监控应急指挥中心、运营管理技术培训及地铁档案文件的储存与查阅,同时兼顾地铁知识科普与地铁科技展览等多种使用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807万平米,总投资约2.9亿元。

四、 工程地点:广州市

五、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 招标内容:阶段含(工程勘察和测量(含地下管线及建筑物勘

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和地铁保护工程,同时需协调有关地铁设施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现场配合、配合编制竣工图以及报建报批等相关工作);

专业含(规划、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含运营指挥中心内各子系统)、幕墙、外墙装饰与照明、智能化、人防、消防、装修(含基本装修及精装修)、园林、室外市政配套设计等以及各专业工程量招标清单和概预算编制等)。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 主项资质证书为: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含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设计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

副项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有效;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 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615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的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0.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11.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

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

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八、 购买招标文件

(一)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中)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派员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一式三份。

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

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4、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5、 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项目负责人资料及《广州地区勘察

设计企业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6、 申请人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七条第4、5、6、7点要

求的承诺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7、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

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二)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第5个工作日,招标人将集中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三)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四)若一次公告后投标人不足5家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第6至第7个工作日,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九、 报名地点:

(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同上。

十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十二、 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市建

设工程交易中心9号窗口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十三、 报名联系人:邓工,电话:(020) 81078916

传真:(020) 81078977

十五、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

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

则中标无效。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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