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砼路面维修处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工程发【2016】31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GC2016-07A-101
2.2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忻州高速公路高蒲、大盂、黄寨收费站广场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处治,28cm钢筋砼路面维修处治面积共计2220.3㎡,28cm普通砼路面维修处治面积共计2441.8㎡。
该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6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28日交工,共计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提供),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一 |
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2011年11月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2项及以上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通行状况下占道施工的路面养护工程。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1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西段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50-3306037
传 真:0350-3306038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 系 人:赵文
电 话:0351-2834497 13027042770
邮 箱:ZZKT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