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中标候选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38371785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52493387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93626400元)
第2标段:
中标候选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27037588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投标报价:1541750587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49815467元)
第3标段:
中标候选人: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40275723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投标报价:1640550252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投标报价:1628557303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6.11.18-2016.1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将按公路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在其年度诚信评价中扣分。
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业绩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证件见附件一。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见附件二。
招标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电话:0731-89757153
传真:0731-89757153
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联系电话:0731-88770176
传真:0731-88770175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