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项目起自石家庄市水范寨村北侧与南绕城高速新京港澳互通相接,终点在衡水市北沼村西,与中湖大道相交。
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项目主线长82.795公里(藁城18.182公里、赵县9.572公里、晋州10.899公里、辛集20.294公里、深州12.413公里、桃城区11.435公里)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起点至赵圈枢纽互通(K0+000—K67+800)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赵圈互通区主线采用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赵圈主线收费站至终点(K71+360—K82+795)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
本项目共设大桥365米/3座,中桥548米/8座,互通立交9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3处、通信分中心2处,主线收费站1处。同期建设屯头互通、营里互通、孟观互通、大屯互通、衡水5条连接线,总长57.081公里。
项目投资估算约为94.54亿元。
本项目计划2016年10月开工,2018年12月建成通车。
2、合同段划分、比选内容及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代理比选分为1个合同段,比选内容为:本项目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第三方检测、水保监测、水保监测监理、环保监测、勘测定界、部分公用设施迁改、新技术咨询等所有服务类招标及设备购置采购类招标等。
(2)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3)对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要求:
SHDL合同段: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段)新改建高速公路的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同时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段)新改建高速公路的重要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绩。
(4)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6人;其中,对项目经理(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为: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新改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服务类及重要设备采购的代理经理业绩。
3、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4、本项目比选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16年11月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比选人确认收到。
6、比选申请担保:人民币壹万元整。
7、比选文件发售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环路681号(石家庄市三环路管理处院内)。每套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 2016年10 月 28 日至2016年 11 月 1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休息)。
8、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代理申请文件的提交: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环路681号(石家庄市三环路管理处院内)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0、本比选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比 选 人:石家庄市交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环路681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11-68092237
传 真:0311-68092203
比选人:石家庄市交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