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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10-27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85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5〕943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6〕149号)批复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案已核准(冀发改招标核〔2012〕1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路线大体走向为西东方向,起于玉田县大安镇石河村(津冀界),顺接在建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平行京哈铁路在其南侧布线,在八间房东跨过京哈铁路及G102,经彩亭桥、四合桥、白各庄,穿越凤凰顶进入遵化境内,向北跨越黎河,绕东门庄村西北,止于遵化平安城东的清东陵高速公路平安城枢纽互通,接已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平安城至遵化段和清东陵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8.399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4.5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

全线共设大桥2899.5米/9座、中桥586.48米/10座、天桥2座;长隧道1627.5米/1座,中隧道958米/1座;全线设玉田西、玉田北服务型互通立交2处,平安城枢纽互通立交1处; 主线上跨公路分离式立交桥383.72米/6座,主线上跨铁路及G102公路分离式立交1472米/1座。

全线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调度功能与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址建设,养护功能与养护工区合址建设)。总占地面积:285.6亩,总建筑面积:21175㎡。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4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3月,工期15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即一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详见下表。

监理

标段

施工

标段

分项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

(m2)

主要工作内容

FJJL

FJ2

主线收费站

宿办楼、餐厅、门卫室、附房、收费大棚、收费岛及地下通道、站区内路面及硬化

3000

4500

本项目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及房建设备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玉田西匝道收费站

宿办楼、餐厅、门卫室、附房、收费大棚、收费岛及地下通道、站区内路面及硬化

1500

FJ3

郭家屯停车区

综合楼、超市、厕所、加油站、附房、停车区广场路面

1447

5615

玉田北养护工区及隧道管

理所、玉田北收费站

宿办楼、餐厅、门卫室、附房、收费大棚、收费岛及地下通道、站区内路面及硬化

3398

隧道口变电所

变电所3处

660

隧道口消防泵房

泵房2处

110

FJ1

彩亭服务区

综合楼、汽修间、加油站、附房、服务区广场路面

6500

FJ4

监控通信分中心

宿办楼、附房、门卫室、院区内路面及硬化

45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段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726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或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前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遵化市东新庄镇高速公路东新庄收费站

邮政编码:064209

联 系 人:许双燕

电    话:0315-6794617

传    真:0315-6794600

邮    箱:jqgsjhk@163.com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张勇才 张娜

电    话:0311-67306737

传    真:0311-83021585

邮    箱:huaye171@163.com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日期: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1 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附件2-2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件2-3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附件2-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2015年10月1日起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件2-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

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驻地监理工程师年龄须不超过60周岁。

 

 

附件3: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为 4 人,招标人代表人数为 1 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6)计算评标价得分

(7)计算综合评分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

4.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13.1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B.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6)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未同时投标。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11)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附件-5)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分别评审打分,满分9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评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否决其投标。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5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

大纲

(20分)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1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6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6-8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监理工作程序

(10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2

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5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10-12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12-15分;

3

对本工程建议(15分)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10分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10-12分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15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值确定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           10分;

(2)监理业绩            3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人员

(1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2-5要求,得6分;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最多加2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附件2-5要求的人员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2

监理业绩

(3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2-3要求得18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附件2-3要求的监理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12分。

7.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到场,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宣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众拆封其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对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8.1  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大写金额能够正确读出,且投标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填写的监理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一致;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未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修正后的监理服务费未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9.计算评标价得分

(一)评标价等于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填报的监理服务总费用的文字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除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基数。
    a.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5≤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1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c.如果11≤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d.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将该基数乘以一个随机系数(随机系数在第一信封开标时从98%、98.5%、99%、99.5%、100%中现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在财务建议书信封开标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而变化。

三)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为1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评标价分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评标价得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投标人投标价得分以其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价为依据进行计算。

F1=F-|D1-D|×100×E÷D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D,则E=0.3

10. 计算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

1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仍相等,则按照技术评审综合打分的3项主要评分内容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前一项得分仍相等时,比较下一项,直到某一项得分不相等时,以该项得分高的优先,比较次序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2.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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