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50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债券,招标人为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2.1 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哈日阿图嘎查,与拟规划建设的G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终点相接,经五间房产业园区,终点止于西乌珠穆沁旗白音诺尔东南的五间房互通,与G207线巴拉嘎尔高勒至锡林浩特段公路相接。
路线全长约94.8公里,其中新建段约56.7公里,利用五间房互通产业园区一级公路约38.1公里。新建段50公里采用分离式路基,每幅路基宽13米,中间带宽度不小于13米;6.7公里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26米,设大桥1座,中桥3座;其余38.1公里利用五间房产业园区一级公路现有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新增路基防护、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设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和超限检测站各1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 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编号:KCSJZXFW,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 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含公路及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无此资质,可以专业分包)。在近5年内(2011年10月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均在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其勘察设计和咨询服务的累计工作内容中必须涵盖公路土建和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服务内容,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查询资料。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通过CA证书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先办理诚信入库注册,投标人须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办理诚信入库注册相关流程,已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2694077910,电话:0479-8104392/15189503275。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工程相关资料),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nm-highway.com),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6年11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拟定为2016年11月1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大厦
电 话:0479-8223784 / 13604798883
邮 编:026000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盟纪委监察局效能投诉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
电 话:0479-824099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13947913325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7、0471-6539254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王先生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