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102迁安太平庄至平青乐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招标专〔2016〕70号文批准了本项目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建设资金部分由交通运输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补助标准补贴,其余资金由迁安市财政自筹。招标人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G102迁安与滦县交界处,沿现有国道G102改造,经太平庄、七家岭、京秦铁路(上跨)至马铺营村北,在马铺营村转向东北新建,经李店子村、京哈铁路(上跨)、马沙铁路(上跨)、卑水铁路(上跨)、京秦高速迁安支线(上跨),终点位于邵家营东北与省道平青乐线相交。本项目路线全长约20.1公里,其中改建段约6.3公里,新建段约13.8公里。
2.2技术标准:全线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2.3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自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K5+037.5~K5+142.5、K8+858~K9+354共0.601公里, K5+090 京秦铁路分离立交和K9+106 马沙铁路分离立交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桥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包括本项目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负责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
3.1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政务服务中心(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招标代理服务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迁安市钢城东路
邮 编:064400
电 话:0315-7669649
传 真:0315-7669649
联系人:李茂林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建设南大街269号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64400
电 话:0311-69052039、13831131703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吴云良
日期:2016年10月21日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独立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合计资质应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独立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近5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近5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近5年内作为工程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工程地质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作为工程地质分项负责人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作为桥涵分项负责人成功完成至少一座长度在10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设计工作。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近5年内作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作为路线分项负责人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为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完成过1座(含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上跨铁路大桥的设计工作。 |
注:1、近5年时间指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中需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人员不可兼任。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近5年(2011年10月1日起至今)未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或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近5年(2011年10月1日起至今)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