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烟台段宫家岛夹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09-06-09 中国路桥网 未知 650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烟台段宫家岛夹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厅鲁交规划【2009】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宫家岛夹河大桥位于沈海高速公路芝罘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10+562,全长450.4米。上部结构为13孔30米箱型拱桥,下部为组合式桥台,柱式墩,群桩基础。本次招标共设二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处理桥面渗水及局部维修加固;设一个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段。本工程建设工期约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应有同等工程施工经历及桥梁维修加固经历。施工监理服务投标单位须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有同等工程施工监理经历。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或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何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6日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00到烟台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环山路196号)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招标人进行初步审查。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200(含图纸)元,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2日10时,地点为同三高速烟台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商报》和山东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邮 编:264001
  联系人:李 涛 林 超
  电 话:0535-6295048、6295056
  传 真:0535-629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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