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编号
招标种类: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单位名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曹庆军 蒋能
联系电话:0951-6076526
传真: 0951-6076535
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国道341线甘宁省界(原省道305线K0+000处),终点止于国道341线(黑海路)与与国道344线黑城交叉路口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唐堡村境内)。本项目主要控制点:路线起终点、寨科乡、炭山乡。本项目路线总长55.123km。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二级公路设计标准,K0+000-K4+100段维持旧路标准;其中K34+900~K43+200段受地形限制,采用4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为7.0米,两侧各设置0.5米土路肩+0.25米硬路肩;其它路段采用6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为10米,路面宽度为7.0m,两侧各设置0.75m土路肩+0.75米硬路肩。本项目施工共分5个合同段,本次对5个合同段进行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本次招标项目共分5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桥涵等。
3、计划工期:12个月
资格审查条件1、本项目第1合同段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第2、3、4、5合同段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业绩要求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交工证书日期在2011年1月1日(含)之后)至少成功地完成2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含暂定金)的公路工程施工的业绩。
财务要求 要求申请人最近三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2015年度货币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 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人员业绩1、项目经理:近8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主管过两个(含)以上项目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近8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两个(含)以上项目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
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且未在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以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在2011 年 1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间,申请人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基础设施类)未曾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否则资格预审审查不予通过。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公布的为准。
3、申请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未在宁夏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中出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以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其他关键内容:
1、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2015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工程项目类别为公路土建)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
2、企业业绩要求
申请人业绩要求:(1)申请人应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写所提供的业绩,提供的每个业绩均应填写,未按照表(六)规定的格式填报的业绩,其业绩审查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填报的业绩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且登记的信息能够反映项目签订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及交工验收的内容,申请人应将该业绩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屏进行打印,并将该截屏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所附的截屏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截屏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3)如申请人填报的业绩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登记的,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所填报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即提供的每个业绩填写完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即每个业绩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同时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将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和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原件和原件的扫描件一份报送至招标人807室进行登记。申请人提供给招标人登记的业绩必须与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完全一致,登记完成后将不再更换或重新登记,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业绩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业绩或登记的业绩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不一致的,招标人将视为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4)提供的业绩时间不满足要求的或提供的业绩金额不满足要求的或提供的业绩为分包合同也视为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均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未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的,在资格审查中将不予认可。
(5)申请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是以申请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其母公司及下属专业单位签署合同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不予认可。
(6)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达不到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拟投入人员的主要材料:
(1)申请人应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4-3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格式要求分别填写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资历,未按照表4-3填报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相应证件(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在填写资历表时应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写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职称证书编号、安全证书编号,未填写证书编号的或填写的证书编号与所附证书编号不一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相应证件(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在填写资历表时应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写职称证书编号、安全证书编号,未填写证书编号的或填写的证书编号与所附证书编号不一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月(2016年3月、4月、5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其参加社保证明材料应为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直接打印的该人员各月缴费流水或缴费台帐并加盖有社保机构的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对于不能直接打印人员各月缴费流水或缴费台帐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参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且投入的人员相同,可在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中装订证明材料原件,在其他标段投标文件中可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应注明原件在何处)。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社保证明材料不能反应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或社保证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必须附有反映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及单位变更情况信息的证件页,否则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所附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种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中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中姓名应完全一致,名称不一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在其履历表后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含反映单位变更情况信息的证件页),否则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已经在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过的,并且能够通过全国建造师查询系统查询到拟投入人员的信息。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拟投入报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查询截屏的打印件,未附查询截图的视为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的单位必须为申请人,且注册的专业类型必须为公路工程,注册单位不是申请人或注册的专业类型非公路工程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附的查询截屏必须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一致,不一致的或招标人查询后没有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信息的,或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截屏或虚假注册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在资格评审不通过。
(8)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个人业绩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的。即申请人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业绩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且信息能够反映人员所担任项目名称和担任职务,则申请人应将该业绩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屏进行打印,并将该截屏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所附的截屏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不一致的或截屏信息不能反映人员所单人的职务,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截屏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在资格评审中不通过。
(9)申请人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业绩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的,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附已担任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反映担任的职务与本次投标中担任的职务为同一职务,且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将其填报的人员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原件及原件扫描件一份报送至招标人807室进行登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反映人员担任职务的,招标人将拒绝登记。申请人提供给招标人登记的业绩必须与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完全一致,登记完成后将不予更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业绩的,经招标人查实后将拒绝其投标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的业绩或登记的业绩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不一致的,招标人将视为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在资格评审中不予通过。
(10)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所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必须附有反映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及单位变更情况信息的证件页。否则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非B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已过有效期的或证书上单位名称与申请人不符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未填报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或填报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人员有重复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提供业绩的或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2)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满足附录5资格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