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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冯庄互通式立交路基桥梁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6-09-06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冯庄互通式立交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增设冯庄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冯庄互通式立交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增设冯庄立交有关意见的函》(陕发改基础函〔2016〕120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6〕791号文予以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冯庄互通式立交路基桥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冯庄互通式立交路工程位于延延高速公路K17+900附近。匝道设计时速30~50公里/小时,进出口均采用单出、单入的单车道形式,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8.5米(A、B、C、D匝道),对向分隔双车道路基宽度15.5米(E匝道),对向分隔四车道路基宽度22.5米(E匝道)匝道总长2225米。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184千立方米,桥梁845.75米/6座,涵洞6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0.049千平方米。

2.2  合同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2.2.1施工类

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为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2监理类

该项目采用一级监理模式,不设驻地办,设一个总监办(ZJB-2)。监理服务范围包含冯庄互通式立交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交安、机电、房建及收费大棚工程等全部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工作内容。

ZJB-2监理服务期为36个月(其中包含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11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冯庄互通式立交路基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冯庄互通式立交工程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内容一览表

监理

标段

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总长度

(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

总监办(ZJB-2)

LJ-21

延延高速主线K17+450~K18+500段冯庄立交范围

2225

路基土石方184千立方米;桥梁845.75米/6座,涵洞6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0.049千平方米及绿化工程。

11个月

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陕西省2013年、2014年、2015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A级的投标人在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后,直接通过资格评审。

3.1.1施工类

(1)资质要求

合同段

资  质  要  求

LJ-21

独立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对投标人的资质,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

合同段

业  绩  要  求

LJ-21

投标人在陕西省2013年、2014年、2015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A级或投标人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近5年(2011年起)内完成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合同段,且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30Km。

(2)申请人近5年(2011年起)内完成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 

备注:对投标人所申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合同段

财  务  要  求

LJ-21

(1)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1亿人民币。

(4)信誉要求

合同段

信  誉  要  求

LJ-21

未被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和陕西省列入信用评价等级D级

(5)项目经理及总工要求

人员

数量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项目总工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备注:对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及总工的资历,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及总工的资历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查不符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1.2监理类

(1)资质要求

合同段

资  质  要  求

ZJB-2

独立法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备注:对投标人的资质,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

合同段

业  绩  要  求

ZJB-2

近5年(2011年~今)完成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总监办或驻地办合同段,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 

(3)人员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类似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合同工程师)

1

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监理工作经验;

担任过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类似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可对LJ-21、ZJB-2合同段提出申请,并单独提交投标文件,但本次招标最终只能获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3.4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能同时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若出现关联企业,将以业绩中完成的路线里程长的优先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若路线里程长度相等时,以2015年企业营业额大的优先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6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pccg.com),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将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开。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合理低价法+信用评价评标;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6:30,在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西安鸿业大酒店(大学南路与含光路北段交汇处)(详见酒店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工程踏勘及招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92714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4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施工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 /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标段(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邮    箱:yyfzljzb@163.com 

联 系 人: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29-88869720

传    真:029-88869720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招标公告中的工程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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