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5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资金(车购税)、项目法人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8.22%:2.39%:69.3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土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2.2规模:主线起自龙井市西(和龙市头道镇龙新村),接在建的延吉至龙井高速公路,经头道镇、西城镇、和龙市、石磨洞、松江镇、两江镇,止于敦化市大蒲柴河镇金沙河屯,接在建的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全长约134公里。在西城、和龙、松江、池北、两江、四湖(一期工程)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仙峰1处互通式立交。另建松江至二道白河联络线,路线起自主线池北互通,止于二道白河镇,全长约14公里,预留二道白河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和龙互通连接线约4.8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与松江至二道白河联络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和龙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阶段性工期:
2016年完成:临建;清理现场;临时道路;土石方工程完成20%;软基完成60%;大中小桥基础工程完成30%;隧道完成洞口施工,以保证冬季施工。
土石方工程、中小桥、涵洞: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大桥、特大桥、隧道(不含特长隧道):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单幅隧道贯通,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特长隧道: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单幅隧道贯通,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另一幅隧道贯通;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二衬施工。
路面面层: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防护、排水、环保绿化及其他工程: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项目类(9个标段)。
项目类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概况 |
主要施工内容 |
资质最低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累计完成过下列 |
||||
土石方 |
大桥 |
隧道 |
互通 |
||||||||
挖方 |
填方 |
||||||||||
万立米 |
万立米 |
米/座 |
米/座 |
处 |
|||||||
A |
LPTJ03 |
K75+000~K84+000(路基) |
9.1 |
12.7 |
82.7 |
- |
4047/0.5 |
- |
路基、桥涵、隧道工程、预埋管线工程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1)高速公路路基10公里; (2)高速公路大桥1座; (3)高速或一级公路“特长隧道”(仅限特长隧道)单洞累计长度6000米。 |
LPTJ04 |
K84+000~K92+200(路基) |
8.2 |
7.1 |
35 |
127/1 |
3105/0.5 2168.5/0.5 |
- |
||||
B |
LPTJ05 |
K92+200~K101+000(路基) |
8.8 |
24.8 |
66.1 |
649/2 |
3360.5/0.5 |
- |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预埋管线工程等。 |
(1)高速公路路基10公里; (2)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20公里; (3)高速公路大桥1座; (4)高速或一级公路“特长隧道”(仅限特长隧道)单洞累计长度6000米。 |
|
K75+000~K101+000(路面) |
26.1 |
- |
- |
- |
- |
- |
|||||
C |
LPTJ01 |
K32+950~K55+500 |
22.6 |
255.2 |
178.9 |
3236/9 |
493.3/1 |
1 |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预埋管线工程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 |
(1)高速公路路基20公里; (2)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20公里; (3)高速公路大桥4座; (4)高速或一级公路“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单洞累计长度2000米。 |
LPTJ02 |
K55+500~K75+000 |
19.4 |
53.1 |
164.3 |
1211/3 |
2571.6/1 335.3/1 |
1 |
||||
和龙互通连接线 |
4.8 |
42.9 |
20.3 |
157/1 |
- |
- |
|||||
LPTJ08 |
K133+300~K150+000 |
16.7 |
164.3 |
177.1 |
1622/6 |
1407/1 |
1 |
||||
D |
LPTJ06 |
K101+000~K123+618 |
22.6 |
174.9 |
143.1 |
1208/4 |
- |
1 |
路基、路面、桥涵、预埋管线工程等。 |
(1)高速公路路基30公里; (2)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30公里; (3)高速公路大桥3座。 |
|
LPTJ07 |
K123+380~K133+300 |
9.9 |
85.8 |
83.2 |
1154/2 |
- |
1 |
||||
松江至二道白河联络线 |
13.7 |
4.8 |
118.2 |
- |
- |
1 |
|||||
LPTJ09 |
K150+000~K166+930 |
16.9 |
201 |
189.6 |
1931/8 |
- |
1 |
说明:本表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术语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标准,其中隧道、桥梁工程业绩均应为新建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工程业绩可以是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养护工程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上述第2.4款所列表格中各项目类所对应的资质最低条件和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找或计算出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日期和本次招标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长隧道、特长隧道等工程类型及其数量)信息。如某项业绩未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在截图中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如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标文件中出现的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本款所述的情况,对于B项目类的LPTJ05标段相关投标人,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对于A、C、D项目类,招标人将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方式将相关投标人分配至不同标段。
3.7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允许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数量:
(1)对于A、B项目类: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同时参加A、B两个项目类投标,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2)对于所有项目类:投标人在《关于发布2015年度公路水运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或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被评为AA级的(二者均有的,以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允许同时参加2个项目类投标,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非AA级的投标人,允许参加1个项目类投标,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3)以上两项优惠措施不可兼得,即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类投标,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3.10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类中的所有标段投标,投标人应针对所投项目类提交1份商务、技术文件,针对所投项目类内每个标段分别提交1份报价文件。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所投项目类内只能参加1个标段的第二信封开标。招标人将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方式(详细规则见招标文件)确定其可参与投标的标段。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LPTJ05→LPTJ04→LPTJ03→LPTJ02→LPTJ01→LPTJ08→LPTJ07→LPTJ06→LPTJ09,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被推荐为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持有旧版企业资质证书,则需同时提供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延迟换证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介绍信;
(5)经办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项目类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项目类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每位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达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24: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
7.3招标人将在对本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人:苗伟 联系 人:冯坤
电 话:0431-85254070 电 话:0431-84683821
传 真:0431-84683821/85677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