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单位名称: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1177
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13859
发包人:绍兴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5725377
绍兴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机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机电施工监理招标 评标日期:2016年7月29日
标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万元) |
质量目标 |
监理服务期 (月)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综合得分 |
第JDJL监理标段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7 |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为90分及以上 |
30 |
姚金生 |
95.70 |
否决投标(无)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机电施工监理 |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
交工日期:2013年10月,高速公路监控、通信和收费系统监理 |
监理合同协议书、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机电施工监理招标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评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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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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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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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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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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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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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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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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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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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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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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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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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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