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更换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路基路面病害治理等3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5]675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12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K1542+863~K1570+784等4段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更换工程。对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K1542+863~K1570+784等部分路段防眩网进行更换。
2.3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7 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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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段号 |
桩号段落 |
防眩网长度(Km) |
主要施工段落 |
施工 工期 |
合理定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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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1 |
K1542+863~K1570+784 |
27.281 |
衡水互通,衡水服务区,桃城互通 |
3个月 |
2942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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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2 |
K1578+057~K1604+206 |
25.708 |
衡水南互通,衡水湖服务区,枣强互通,北干渠大桥,京九铁路立交桥,中干渠大桥 |
30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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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3 |
K1626+711~K1640+127 |
13.157 |
威县互通,方家营枢纽互通,国道G308分离 |
29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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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661+567~K1672+443 |
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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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4 |
K1672+443~K1694+295 |
21.482 |
方家营枢纽互通,威县南服务区,邱县互通,东风渠大桥,国道G106分离,威广渠大桥 |
2439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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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5 |
K1694+295~K1716+363 |
21.676 |
邱县服务区,安寨排水渠大桥,王封干渠大桥 |
231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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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6 |
K1716+363~K1738+959 |
22.187 |
东张孟枢纽互通,沙圪塔互通,漳河服务区,G309分离,民有总干渠大桥 |
245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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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W-7 |
K1738+959~K1762+137.962 |
22.869 |
铺上互通,大名互通,半幅主线收费站,大名服务区,漳河特大桥,布袋河大桥,未成大桥,超级支渠桥,白水村大桥,西范庄大桥 |
2692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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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65.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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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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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新、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出一次投标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7 名投标人的报名。
3.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8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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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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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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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53020 |
邮政编码:05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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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候旭光 |
联 系 人:鞠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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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18-6941692 |
电 话:0311-80897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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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18-6941692 |
传 真:0311-872830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