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西部旅游环线朝阳沟隧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交通【2016】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及市以奖代补外,不足部分由武安市、涉县负责筹措。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隧道整体位于武安涉县交界处,起点位于武安市管陶乡龙井村现有水泥路尽头右前方50m处(起点桩号K2+400),终点位于涉县偏城镇大岩村山体斜坡处(终点桩号K5+900),路线整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隧道全长3.5km。
2.2建设标准:
本项目隧道采用单洞双向2车道形式,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
2.3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4个月, 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10月。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等。
(2)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各标段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等。
(3)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分为1个合同段。
2.5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50天内或初步设计批复后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在施工图审查后7天内完成。
(4)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招标限价(清单格式):施工图修改后7天内完成。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2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近5年内完成过1条单洞长度3000米以上(含3000米)的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1 日至2016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3 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邯郸市和平路478号东院 |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 |
邮编:056000 |
邮编:050010 |
电话:0310-5275705 |
电话:0310-7055209 |
传真:0310-5271151 |
传真:0311-69052033 |
联系人:李智强 |
联系人:杨希超、张雪辉 |
日期:2016年8月1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在近5年内完成过1条单洞长度3000米以上(含3000米)的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注: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1条单洞长度3000米以上(含3000米)的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注:近5年时间指2011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未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或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投标无效。 |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所附公路设计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实结果一致,如核实结果不一致或网上信息不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则该公路设计资质将不予认可;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所附公路勘察设计业绩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实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则该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a. 未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c.未按投标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 d.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三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续
附件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2分 |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2分 |
c.投标人的信誉 |
11分 |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
|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20分 |
f.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
|
j.投标价 |
10分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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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2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6分; |
类似勘察设计经验 |
近5年内,每增加1项隧道(单洞长度大于1000米)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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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2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6分; |
设计负责人 |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公路项目(包含单洞长度大于1000米隧道)每增加1条段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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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的信誉 |
11分 |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未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 以上各项全部满足得5分。 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每项加2分,最多加4分。投标人2015年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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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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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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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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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上述理念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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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上述理念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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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20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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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12-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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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6-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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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基本可行,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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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可行,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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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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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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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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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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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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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i.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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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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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算术性修正后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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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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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