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等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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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等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07-18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分别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分别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5]125号)、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境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1]623号)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交投圈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起于安陆市南城办事处闭刘村,北接规划的孝感北段,向南经安陆、应城、汉川,止于汉江大桥与南岸引桥分界处,对接在建的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起点,路线全长约95.472Km。全线设互通9处,匝道收费站7处,服务区2处,1处监控分中心。

  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段:

  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段起于大悟县河口镇烟墩村(红安、大悟的分界线),与麻竹高速公路红安段对接,向西经大悟县的河口、刘集、夏店、芳畈等地,跨环水河至终点设大悟南互通与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对接。路线全长37.869km。全线设互通4处,隧道2座(步丈岭隧道1730米,望府山隧道955.1米),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1处监控分中心。

  1.2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共39个月。包括:

  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段:

  本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期:1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6年9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

  本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3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期: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6年9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为全线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合同段内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及对应机电土建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由招标人组建)一个,总监办下设1个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机电工程驻地办”)。现对总监办下设的机电工程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

  监理合同段划分、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资质、业绩等要求见表1-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表1-1)。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如果投标人为同时具备监理和施工资质的同一法人,且取得本项目机电施工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机电施工标段所对应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3.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开标后领取缴费发票联系电话:027-83600666转8068,联系人:张女士,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10时00分,请在2016年8月1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10层1002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圈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茶棚村107省道东向右侧

  邮   编:4324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2-331902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0033

  电   话:027-83600666转8050

  传   真:027-83600777

  联系人:赵精莉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表1-1 监理合同段划分、资质、业绩要求及主要监理内容表

  监理合同段

  监理组

  主线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JDJL

  第一监理组

  95.472

  负责本项目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及对应机电土建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近5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监理合同段里程5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综合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第二监理组

  37.869

  注:表中施工合同段划分仅供参考,具体的合同段划分在实施时明确。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1 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项目

  要   求

  备注

  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1-2 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项目

  要   求

  备注

  业 绩

  近5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监理合同段里程5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综合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监理业绩视为不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附件1-3 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第一

  监理组

  第二

  监理组

  1

  驻地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5岁以下,5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驻地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1

  /

  2

  驻地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5岁以下,5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机电(含1座单洞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机电工程)监理项目的驻地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

  1

  3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0岁以下,5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副驻地或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1

  /

  4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0岁以下,5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含1座单洞长度不低于1000米隧道机电工程)监理项目的副驻地或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

  1

   

  合计

  2

  2

  注: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配备各类监理人员,但数量和资质不得低于本表规定。资格要求的内容在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中应能响应,否则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


  附件1-4 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

  合同段: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合同段

  JDJL

  1

  500V兆欧表

  台

  1

  2

  接地电阻测量仪

  套

  1

  3

  数据传输测试仪

  套

  1

  4

  电视信号发生器

  套

  1

  5

  视频测试仪

  套

  1

  6

  1000V兆欧表

  台

  1

  7

  光万用表

  套

  1

  8

  光功率计

  套

  1

  9

  光时域反射仪

  套

  1

  10

  误码仪

  套

  1

  11

  照度计

  台

  1

  12

  色度/亮度计

  台

  1

  13

  混合信号示波器

  台

  1

  14

  网络测试仪

  台

  1

  15

  电缆分析仪

  台

  1

  16

  数字万能表

  台

  1

  17

  便携式计算机

  台

  1

  18

  相序指示器

  套

  1

  19

  复印机(A3)

  台

  1

  20

  打印机(A3)

  台

  1

  21

  传真机

  台

  1

  22

  扫描仪(A3)

  台

  1

  23

  数码照相机

  台

  1

  24

  工作车辆(四轮驱动)

  台

  2

  注:上述设备为最低要求,招标人将根据工程监理管理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增加相关设备,监理人应无条件执行,因此可能带来的费用的增加由监理人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附件1-5 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段:

  项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投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监理业绩不进入监理合同总额计算。


  附件1-6 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合同段:

  项目

  要    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件2 评标办法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等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次招标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a.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较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能满足现场施工监理要求,得15~20分;

  b.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得20~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a.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6~8分;

  b.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8~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a.对本工程的建议可行,得3~4分;

  b.对本工程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得4~5分。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0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3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5分。

  a.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9分;

  b.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6.4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开标时通知的时间、地点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参加财务建议书现场开标活动,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未出席财务建议书开标现场,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只对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开标,未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财务建议书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 1;若D1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相应数量)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主管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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