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40汾阳至柳林段公路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厅 以 晋交公字[2009]291号文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吕梁晋昌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吕梁晋昌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汾阳市河北村接国道307线及夏汾高速汾阳出口,沿旧路中心布线,经汾阳市、孝义市、中阳县、离石区交口镇、柳林县等地,终点(K110+012)止于柳林县庙弯与国道307线相连,路线全长111.229公里,另有孝义连接线5.9公里、李家湾连接线5.472公里、新阳煤矿东西出口连接线0.564公里,建设里程123.685公里。全线分别采用一级和二级两种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分别为24.5m、13.5m、18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工程概算投资额约 15 亿元。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09 年 8 月 1 日至2010年 9 月 30 日,共 14 个月,监理服务期 15 个月。
本工程设置 二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一 个。第一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4 个。
第 一 监理合同段为第 一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第 1、2、3、4 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 K0+000~K110+102,长111.229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2、投标人资格
凡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类似 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 2009 年 7 月 6 日至 2009 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太原市并州南路79号华明大酒店8610号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29 日 10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递交至 太原市并州南路79号华明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吕梁晋昌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汾阳市洪南社桥北
邮 编:032200
电 话:0358-3333449
传 真:0358-3333437
联 系 人:李大为
招标代理: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三单元1402室
邮 编:030013
电 话:0351-7075969
传 真:0351-7075969
联系人:姬先生 唐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