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依法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按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 工程项目 | 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 ||||
| 代理机构 |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 标 人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 ||||
| 行政监督机构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审计处 | ||||
| 监督单位投诉 | 0851-85955981 |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18日9:30时 |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报价(元) | 得分 | 项目审计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昆明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4180000.00 | 96.26 | 李朝阳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北方亚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560000.00 | 93.57 | 吴飞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 | 86.93 | 陈文静 | |
| 公 示 期 |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 |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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