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黎城(冀晋界)至长治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551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64号文件批复,施工图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4]8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是在原有长邯高速公路基础上按照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起点位于晋、冀两省交界的黎城县下湾村,途径黎城县、潞城市,终于长治北互通立交,路线全长
2.2本次招标范围:全线的路面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类别 2 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施工招标类别划分表 表1
类别 |
施工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路面壹 |
LM1 |
K733+000~K757+400 |
24.4 |
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排水等工程的施工 |
LM2 |
K757+400~K786+526 |
29.126 |
2.3计划工期: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及注册资本金,满足下表所要求的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本项目的信誉要求。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请人资质、业绩及注册资本金要求表 表2
类别 |
施工 标段 |
资质要求 |
近五年施工业绩要求 |
注册资本金要求 |
路面壹 |
LM1、 LM2 |
同时具备: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所有人为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申请人下属机构或为申请人控股机构)。 |
近五年内完成(2010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 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且累计长度不少于 |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 路面壹 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该申请人必须对 路面壹 标段类别全部2个标段分别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未对 路面壹 标段类别全部2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只开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本项目路面壹类通过资格审查且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2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6申请人应自行调查确定是否有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参加了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投标。如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与监理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在评标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授予合同声明”的中标优先顺序授予合同。
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1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8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证书中单位名称若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验资报告,以证明申请人为资质持有人控股机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月5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8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6.3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网站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试验工程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合同计量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治市屯留县康庄工业园区清华北路1号
邮 编:046100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55-7586836
传 真:0355-7586836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51656899-832、831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高先生、袁先生
网 址:www.bjz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