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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国道杭州绕城高速至富阳新桥(富阳段)改建工程L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09-09-14 中国路桥网 佚名 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0国道杭州绕城高速至富阳新桥(富阳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08]2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阳市320国道金家岭至新桥段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厅补助约21%,地方自筹约79%,招标人为富阳市320国道金家岭至新桥段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自杭州与富阳交界处老320国道金家岭,起点桩号K236+890,经西湖区转塘镇、富阳市受降镇、高桥镇,终点与320国道富阳过境线新桥交叉工程的起点相接,终点桩号K248+504.606,全长11.615km。本项目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宽50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本次招标为L3标段,范围为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标志、标线等)。
本标段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阳市320国道金家岭至新桥段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
地 址:富阳市市心北路30号七楼
邮 编:311400
联系人:郑雅斌
电 话:0571-63329074
传 真:0571-633290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703
邮 编:310014
联系人:高淑芳
电 话:0571-88352219、88352119
传 真:0571-88352119 2009年9月14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 资格审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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