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江北高速”)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2013]817号文)核准建设,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858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江北高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北高速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荆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监利县分盐镇胡家村,与随岳高速公路交叉,路线经监利县分盐镇、毛市镇、红城乡、周老嘴镇、黄歇口镇、汪桥镇、程集镇和江陵县的沙岗镇、白马寺镇、熊河镇及江北农场,止于熊河镇跃进村北侧与规划的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交叉,并与荆监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9.132km。本项目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为26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网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计划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划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业绩要求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9日8:30至2015年9月2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等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3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http://bid.9to.com)、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荆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202号
邮 编:433199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28-6403211
传 真:0728-6403206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武汉项目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汉商银座E栋15层1515室
邮 编:100101,武汉430050
联系人:申先生,房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16/811,(027)84466698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表1-1 投标人最低资质、财务、业绩要求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线路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数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最低资质要求 |
最低财务要求 |
最低业绩要求 |
计划施工工期 |
JJJA-1 |
K0+000~K37+600 |
37.6 |
标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网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均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 |
8个月 |
JJJA-2 |
K37+393.55~K68+925.749 |
31.532 |
标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网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均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 |
8个月 |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工程分包业绩(含BOT+EPC分包模式)、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2、如果投标人具备2015年1月1日开始发布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视为满足本项目最低资质要求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