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至千童(冀鲁界)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省沧州至千童(冀鲁界)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180号)文件、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3]598号文《关于沧州至千童(冀鲁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公[2013]1147号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486)。项目业主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沧州市。
1.2建设规模:河北省沧州至千童(冀鲁界)公路项目是国家“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中京沪运输大通道的组成部分,是沟通京津冀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公路主通道。同时也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的“纵2”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顺接沧廊高速公路与石黄高速公路交叉处设置的南顾屯枢纽互通,途径沧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及盐山县,终点与在建的山东的京沪高速公路乐陵(冀鲁界)至济南段顺接,路线全长48.23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
本项目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和通信系统。通信管道分为主干线管道和分歧管道。主干线管道采用12孔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敷设于路基中央分隔带内;分歧管道为横向分歧管道以及互通范围的进站管道。通信管道过构造物或横穿路面时采用钢管或玻璃钢管箱保护。
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及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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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 |
对应施工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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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JL-01 |
JDSG-01 |
施工全部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进行控制,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近5年内(2010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2条(段)新(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其中至少有1条(段)包含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监理业绩,能有效的履行合同,经验、业绩、信誉良好且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715房间(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见附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9日0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00至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路桥网”(http://www.9to.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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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
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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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
地 址: |
师大科技园A座7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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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061000 |
邮 编: |
0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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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317-8695585 |
电 话: |
0311-69053058转8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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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317-8695511 |
传 真: |
0311-6905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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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边龙彪、满红、徐庆峥 |
联 系 人: |
马占成、张宁 |
附件: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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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