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5-09-02 中国路桥网6622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111线
 1. 招标条件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41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541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起点位于兴安盟与通辽市的交界处哈根庙附近,起点桩号K985+850,终点止于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省际通道白音胡硕收费站以南200处,终点桩号为K1092+368.06,路线全长106.518公里。主要控制点:好腰苏木镇、巴彦淖尔苏木、高力板镇。

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新建一幅(左半幅)路基宽13.5,与既有公路路基(12.5宽)构成全幅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26.0,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主线设大桥2座,中桥6座,小桥6座,涵洞68道,终点处设互通立交桥1座。沿线设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超载超限检测站1处。

本项目设连接线2处,其中科右中旗东达城乡统筹示范产业园区接线全长1.09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12,路面宽10.5高力板连接线全长3.25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路面宽10.5

好腰苏木镇辅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全长3.555公里,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路面宽6.5,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51015,完工日期:20171031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机电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房建等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绿化等工程(不含旧路恢复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二级监理机构,全线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总监办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等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驻地办4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等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总承包

标段

监理标段

起点桩号

路线长度(Km

总监办

驻地办

HBZCB

HBZJ

HBZD-1

主线K985+850-K1013+000

好腰苏木镇辅道长3.555公里

主线27.15

辅道3.555

HBZD-2

主线K1013+000-K1038+000

主线25.00

HBZD-3

主线K1038+000-K1066+000

高力板连接线长3.259公里

主线28.00

连接线3.259

HBZD-4

主线K1066+000-K1092+368

东达城乡统筹示范产业园区

连接线长1.099公里

主线26.368

连接线1.09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施工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财务要求:

a.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5亿元及以上

b. 投标人在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

c. 投标人提供作为本项目的流动资金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少于0.5亿元人民币

(4)5年内(201011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以及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工程,且通过交工验收

(5)201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 监理标段:

3.1.2.1 总监标段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允许联合体)

2总监标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011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a.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监理任务,每个项目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完成过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b. 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

3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4总监办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担任过相关职位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是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查询的单位监理人员信息列表中人员主要经历截图,或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1.2.2 驻地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驻地办人员中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担任过相关职位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是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查询的单位监理人员信息列表中人员主要经历截图,或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2 本项目总监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它标段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监理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施工总承包标段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施工监理标段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2015989395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4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1.1 施工总承包标段: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2 监理标段: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5910830集中地点: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交通运输局门前(车辆自备)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9101600,地点: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929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施工总承包标段需提交人民币2000万元的投标担保(允许保函或现金形式),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5.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总承包标段及监理标段评标办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www.9t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

    话:0471-6934585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兴安盟纪委派驻盟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

    话:0482-8237496

    编:137400

8. 联系方式

  人: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

    编:137400

    话:0482-8218248

    真:0482-8218248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3683449

    真:0471-6527294

  人:   

    址:www.nm-highway.com

                                               O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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