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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路面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8-26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2009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
       1.招标条件: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2009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是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项目法人。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路面二期工程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高栏港高速公路为既有珠港大道改扩建项目,路线走向与既有珠港大道基本一致,由北至南分别跨越江湾涌、向阳河、引水河、二围涌、沙龙涌、珠峰大道、石门涌、李树涌、白排涌、虎山冲、大虎涌、升平大道、前锋涌、前西涌、温泉涌至既有南水河桥北,路线全长23.552km。技术标准:主道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4车道;辅道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双向四车道、行车速度40km/h)。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高栏港高速一期工程路面二期工程为全线原有路面的病害修补,并在既有路面上加铺上面层(局部位置及段落调平后在加铺上面层)。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珠海市高栏港
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路面二期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合同段的划分情况及桩号范围如下:

        注:本合同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广东省
交通运输厅对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予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评为AA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报名后,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且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按照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以下简称“名录”)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名录,否则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独立投标人或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了名录,但资质条件与名录不符的,亦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人为市外省内企业的,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上报名。初次在珠海投标的投标人可持相关文件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络报名钥匙后,再报名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756-2538181)。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后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到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包含资料电子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尝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图纸另收押金1万元人民币(现金),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押金全部退回(收到未中标通知书30天内)。
       4.4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图纸,招标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四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广东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站(http://www.cpinfo.com.cn/)发布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联系人:郑耿林,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8305779,13928082901,传真:0756-859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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