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梧州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5-08-24 中国路桥网7033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2015年广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2015年广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招标文件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于梧州市境内,实施路段为323省道K22+000-K117+000,起点位于梧州市长洲区K22+000,终点位于藤县的K117+000,路线全长 95 公里 。

采用技术标准:公路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速度40km/h,全线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部分沥青路面,波形钢护栏采用B级标准,钢筋混凝土护栏(座椅式)采用A级标准。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包括护栏、标线,标志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

公安工程路线名称

起止桩号

实施长度

工程内容

备注

№18

S323 线梧州至迁江

K22+000~K117+000

95KM

护栏、标志、标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同时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的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10年5月1日以后)累计成功完成过5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完工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验收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或A级、B、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招标的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201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5]21号)相关规定执行。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市西江三路7号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图纸费用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00分至15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厅(梧州市西江三路7号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网站、广西同泽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桂林路冷水冲11号          地址: 梧州市西江三路7号五楼

邮 编:543000                          邮  编:543000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人:小何

电 话:0774-2036381                   电  话:0774-2031628

传 真:0774-2029137                  

2015 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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