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兰高速公路西出口、淑村连接线病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5-07-27 中国路桥网7703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兰高速公路西出口、淑村连接线病害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交通运输局以邯交字[2015]7号、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兰高速公路西出口、淑村连接线病害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交通运输局以邯交字[2015]7号、邯交字[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经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处核准,核准文号为邯交招核字[2015]2号、邯交招核字[2015]3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邯郸市高速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2建设规模:

西出口连接线:对青兰高速公路西出口连接线严重破碎板、裂缝、板角断裂路段5310平方米进行路面刨除,重新铺筑28cm水泥混凝土路面;对沿线233米矩形边沟进行修补;新增1491米浆砌碟形边沟;新增Φ0.5圆管578米;在东望庄大桥两侧新增急流槽4道;完善沿线标志标线等工程。

淑村连接线:对青兰高速公路淑村连接线铁路箱涵倒虹吸段和重点路段进行旧路面结构层(11cm沥青面层+54cm基层)和16cm路基刨除,重新铺筑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8cm粗粒式GMT沥青混合料(AC-25C+18cm水泥稳定碎石+50cm级配碎石;对高填方路段进行旧路面结构层(11cm沥青面层+54cm基层)全面刨除,重新铺筑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8cm粗粒式GMT沥青混合料(AC-25C+318cm水泥稳定碎石;沿线增设60cm×60cm浆砌片石梯形边沟680米及40cm×40cm浆砌矩形截水沟411米;对全线3处等级平交及20处非等级平交进行处置;完善沿线标志标线设施等工程。

2.3监理服务期:预计开工时间2015823日,预计交工时间20151031日,计划工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负责本项目西出口、淑村连接线病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7日至20157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818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998

  编:056000

  话:0310-6262677 6262678

  真:0310-6262601

联系人:刘振勇 、孙凤敏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

  编:050010

  话:0310-7055209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张雪辉

电子邮件:rhah0310@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附录2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申请人在上一年度201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录3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3年内(20127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1个壹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近3年(20127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5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5-1填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60岁以下,工程师职称,部批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壹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1、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驻地监理工程师人员登记单位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将登陆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进行核实。

3、投标文件中应附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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