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单位名称: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0221
邮 编:310007
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电 话:0571-87813859
邮 编:310009
发包人: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楼12楼
电 话:0571-87835190
邮 编:310012
招标人: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初步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 内容 |
推荐 情况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评标价 (元) |
综合得分 |
初步勘察设计 |
中标候选人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雷崇书 |
40686988 |
98.44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评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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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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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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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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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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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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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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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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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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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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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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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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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孙明明 审核人:姜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