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涿高速九州互通连接线应急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5-06-30 中国路桥网6350
核心提示:1、廊涿高速九州互通连接线应急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5)239号)批准建设,招
 1、廊涿高速九州互通连接线应急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5)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廊涿高速九州互通连接线应急中修工程,该路段建设于2006年,路基宽26.0m,路面宽2×11.7m,中间设2.0m宽中央分隔带。路面结构为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7cm石灰粉煤灰碎石+16cm石灰粉煤灰稳定土。2011年进行过中修挖补罩面,罩面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结构为8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碎石。

维修方案:

1) 路基、路面

全线路面、路基宽度维持原宽度不变。

2)路面结构组合及厚度

对廊涿高速九州互通连接线廊坊西出口至廊涿高速九州出口段K2+770-K16+55513.785km破损严重部位(计25.81km2)进行局部挖补,挖补后全幅进行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挖补结构为18cm水泥稳定碎石+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为保证道路罩面后,路面与桥头两端及本次维修路段两端顺接,起终点路面、桥梁两端路面各考虑20m长的顺坡段,顺坡段路面结构与挖补罩面结构相同,其4cm高差用挖除旧路结构深度渐变找齐。

3)原有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进行铣刨(4cm),然后重新铺筑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铺装。

4)沿线平交道口铣刨5m被交路面层,铣刨厚度为0-4cm,然后重铺并顺接。

5)本次道路维修维持原有道路等级、线形、超高等指标不变。

6)路面施工后重划路面标线,对主要路口罩面后恢复原来的交通管制标线或渠化交通标线,其它沿线安全设施均利用。

7)更换中央分隔带破损的路缘石,更换施工段落破损的路肩石,由于两次中修后,路面边缘比现状路肩石已高出了8cm,故此次更换需将路肩石抬起8cm与路面边缘平齐,路肩石采用预制场集中预制,汽车运输至现场安装,路肩石下可铺筑7cm的水泥砂浆。

路面结构方案具体见下图:

2)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8月,20159月完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路面及附属设施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外省企业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近5年内(20101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报名在前者优先。

3.5本项目执行《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报告。对不能提供的,不准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29日至20157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全本彩色扫描输出件两套(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台(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信用准入证明;

授权代理人报名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信用准入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提供协助。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注明项目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728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廊坊市新华路80

    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2304

 编:

065000 

    编:

050011

  :

0316-2332172

    话:

0311—85263865

 

 

    真:

0311—85263861

联系人:

赵强

联 系 人:

尹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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