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京津塘高速公路2015年专项工程路面与桥梁工程检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高速)。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并落实。现就对京津塘高速公路2015年专项工程路面与桥梁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津塘高速公路全长142.69公里,跨北京、河北、天津三个行政管理区域,沿线共设置12处收费站,其中主线桥为55座,桥梁全长约7870.37米,匝道桥12座,跨线桥52座,通道桥76座,由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跨省市统一运营管理。自建成通车以来,显著改善了京津塘地区的道路交通条件,构筑了区域快速交通道路。为加强京、津、冀发展经济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地区经济总体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重要的物质条件,对京、津、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即路面工程检测标段及桥梁工程检测标段,主要工作为对全线路面及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号 |
检测工作内容 |
检测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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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方法 |
单位 |
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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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工程检测 |
道路破损定期检测:路面损坏、平整度、抗滑性能、车辙及结构强度指标,提交检测报告,协助业主完善职属范围内的后续相关工作 |
测线长 |
Km |
57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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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检测 |
主线桥 |
桥梁结构定期检测:涵盖现况桥梁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支座以及相应的桥梁附属设施等,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包括如上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协助业主完善职属范围内的后续相关工作。 |
长度 |
m |
7033.17 |
匝道桥 |
桥梁 |
座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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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线桥 |
桥梁 |
座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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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桥 |
桥梁 |
座 |
70 |
2.3 服务期及检测次数:
本项目路面工程检测标段:服务期为两年,每年全套检测一次,共检测两次,第一阶段检测及提交报告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检测及提交报告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本项目桥梁工程检测标段:服务期为两年,每两年全套检测一次,其中第一阶段主线桥、匝道桥检测(含津蓟大桥、金钟路高架桥的一阶段检测)及提交报告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跨线桥、通道桥检测(含津蓟大桥、金钟路高架桥的二阶段检测)及提交报告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路面工程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及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公路路面检测项目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桥梁工程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及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高速公路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最低要求为:
(1)路面工程检测标段投标人须满足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里程在500km及以上高速公路的路面检测(至少包含路面项目)工作;
(2)桥梁工程检测标段投标人须满足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50座及以上高速公路桥梁检测(至少包含桥梁项目)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9 日至2015年 7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检测资质证书及CMA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一路科创十四街99号汇龙森科技园20号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 / 元/标段,逾期不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21 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010-580212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一路科创十四街99号汇龙森欧洲科技园二期20号楼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董先生 许女士
电 话:13120187860 010-67805989
传 真:010-6780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