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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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15-06-2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已于2015年6月1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已于2015年6月1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单位名称: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1177
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13859
发包人: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5725377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          评标日期:2015年6月19日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

(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月)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HST-TJ03标段

1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111.1089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45

胡兵良

99.69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          评标日期:2015年6月19日 

合同段

中 标 人 名 称

中标价

(万元)

质量目标

监理服务期

(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综合得分

HST-JL02监理合同段

推荐中标人

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106.8469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为90分及以上

72

马俊超

98.77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合同段

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依据

HST-JL02监理合同段

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拟委任的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不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4.2.3)款


项目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          评标日期:2015年6月19日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第HST-TJ03标段土建施工招标、第HST-JL02监理合同段招标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评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

招标人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朱伟                                     审核人: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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